被女子紧紧抱住的那点尴尬立刻消失,他眉宇锁起,瘪嘴强硬地拉开沈纵颐的双手。
不顾沈纵颐令人心动的挽留,朝鉴径直走进茅草屋,背影高挺,步势汹汹。
他说呢,他说怎么就过了五个月,这人就转了喜好,对他又抱又哭的,从前他可只有旁观的份儿!
现下懂了,敢情是归宥不知所踪,就剩他一个了才想起还有朝鉴这号人。
本来也无所谓,可她不该在抱住他的时候,脸颊贴着他背,却喊了一声“归宥”。
好好,把他这么个顶天立地本事了得的男人当替身是吧?
朝鉴剑眉拧得死紧,用力坐到凳子上,连连喝了两口水,平复了心情。
他确实本事了得,隔着一道门和十几步远的距离,也能听清外间沈纵颐难过的喃喃自语。
根本不耐得听下去,她无非又在为归宥伤心罢了。
可她离得太近了。
朝鉴猛地起身,从柜子里抽出面秃头的毛笔,倒了一大碗的臭墨,将曾经在沈纵颐葬礼上穿的丧服撕下一块白布,将笔毫蘸饱墨,架势恢弘地写就:“里我○点。”
他写完,将毛掉光的笔杆子卷起白布,用布条绑好,气势威严地打开门,还把不远处装哭的沈纵颐吓得颤了颤。
朝鉴冷笑一声,她胆子还是这么小。
他扫了两眼就收回目光,而后把白布郑重其事地插在了门框上。
转头,沈纵颐如他预想地那般呆呆地望着这里,于是他又冷笑一声,进屋啪地关上了门。
“……”
沈纵颐有时候也挺想骂朝鉴的。
她看向门框上迎风舞动的白布,盯了半天,目光在那诡异的“○”上停留了许久。
要不说她能和朝鉴相处一百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