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没有更多的选择,就如同开国时的吕后那样,要么杀大臣,要么用外戚。
于是外戚走上了汉朝的历史舞台。
既要用外戚,还要限制外戚,怎么办?
事实上,真正缺乏的是内容严密的成文法,其他任何手段都会给当权外戚留下操作空间。用成文法限制外戚的权力,比如汉初刘邦的“白马之盟”就为后来讨伐诸吕提供了很好的理由。同时,还要建立必要的配套制度,以避免太后临朝不还政等问题。
不能说成文法就一定有用,但不成文一定没用。
毕竟法治永远比人治靠谱。
但是,究其根本,还是汉朝察举制的弊端。
察举制, 是指汉代的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 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诚然,察举制给新生的大汉带来了活力,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首先, 选官权名义上掌握在皇帝之手, 实则控制在中央或地方官吏手中。两汉察举风尚, 往往由身居高位的“公卿大臣”以能罗致人才, 充当自己的幕僚为荣耀。
其次, 被选者大多是富豪子弟, 或是贵族子弟、权势之家, 或是其“门生故吏”, 并无真才实学。当时一些豪强地主依仗权势进入仕途, 充塞官场。
“举子”视举荐者为“恩主”, 生为之报效, 死为之服丧。官僚、贵族为增强自己的权势, 和举子抱成一团。察举制使得汉朝朝堂上的贵族抱团难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