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了避免继承人的混乱,嬴政立公子扶苏为太子,昭告天下。
同时,嬴政下令减缓各地驰道的连接工作,减缓对于骊山陵的修建,停止修建宫室。对于长城的修建则颁布了一则诏令,曰:“自朕起,长城之建不可废而止之,亦不可不恤民力。代代为之,终成大业。”
于是天下虽不能说是轻徭薄赋,但是较之先前,已经好了无数倍了。
在对关东贵族进行血洗时,嬴政派遣游说之士给各地民众宣传这些贵族豪强对土地的侵占,防止民变。同时,他们还宣扬秦国“得国乃天授”、“天幕爱秦”等谶言,安抚民众因为天幕中秦末惨剧而产生的不安躁动。
这些年来,李斯被秦国朝堂忽视的彻彻底底。秦始皇三十九年,李斯再次出现在秦国朝堂上,与他同时出现的还有一部新的秦法。这部秦法介于先前严苛的秦法和原六国宽纵的成文法之间,更加适合统一后新生的秦朝。
这部新法包括《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捕亡律》、《断狱律》、《杂律》十二篇②,简化了法律条文,减轻了刑罚。
其中,在《职制律》中,根据对各地物价、风俗等的调研,规定了各地各级官吏的俸禄,同时平衡了对官吏的“赏”和“罚”。
新法既出,各地主政官员轮番被召回咸阳,咸阳郊外已经建起了一座学宫,当各地主官从这里出来的时候,新法已经烂熟于心。
同样,这些官员回到地方之后,《户婚律》、《贼盗律》等和民众有关的法律内容也将慢慢传播开来。
在此之前,一直是嬴政用他的威名压制着可能产生的民怨,推行着政策的实施。但是新法的出台和传播,使得各地民众逐渐安居乐业,秦朝逐渐走上了正轨。
公元前200年,秦始皇四十七年,嬴政崩逝在咸阳宫中,太子扶苏继位,史称秦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