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的花洒滴了一夜,转身都困难的地方,喻枫走进去,水不可避免地滴在他身上,他飞快用凉水洗了个脸,抬头事看见挂钩上的毛巾顺手就拿起来,还没碰到脸就已嫌弃扔开,再洗了一遍手。
他打定主意绝不住第二晚,在前台小姐挽留的视线中退了房。
再去了一次修手机的店铺,在紧闭的大门口站了会儿,太阳越升越高,门始终不开。向旁边卖早餐的小吃店打听,那店铺的老板是个单身汉,每天十点开门,开到晚上十二点才关门,这两天不知怎么了,关门关的越来越早,今天更是连门都不来开了。
连大年初一都在营业的店,偏就让他遇着了不开门的时候,也真是赶巧了。喻枫想再等等看,顺势在店里坐下,胃里不大舒服,有了昨晚的经历,也不太想吃其他东西,谨慎的要了一杯豆浆和两个馒头。
早餐时间已经过去,吃午饭又太早,店里没什么人,五张桌子空了四张,喻枫抿了一口豆浆,忽然走进来一个拖着行李箱,提着大包小包东西男生,皮肤黝黑,看年纪十六七岁上下。还没放下行李就冲老板要了一碗面,扫视四周一圈,坐在喻枫对面。
“诶,我认得你!”男生很兴奋,“昨天你从边月姐车上下来的!你没走呀?”
第6章
火塘里的火烧的越来越旺盛,房间里暖烘烘的。
达瓦村里只有一家客栈,无甚讲究,门前立个牌子歪歪扭扭写下可住宿三个字,路过的人将信将疑,试探着踏过乌黑发亮的门框,踩在嘎吱作响的木地板上,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松叶的香气。
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琐碎的杂物下摊开一本泛黄的登记册,笔记断断续续,勉强能看出个大概,背后放着一个置物架,黄黄绿绿的小品牌饮料瓶上积了不少灰,再往旁边走,有一扇小门,通往后院。
房间右侧垫高了二三十厘米,放着几个图案花哨的坐垫,倘若客栈房间不够,这里也能睡下十几二十个人。矮榻前面有一个火塘,原是家里人自己煮饭的地方,后来改了客栈,小年轻们喜欢围着火塘谈话唱歌。
晚上十一点多,客栈老板娘早早歇下,躁动不安的住客们还围着这一圈火光舍不得散。
听说客栈里有三位住客是搞音乐的,还有一个乐队,便围着那团火等他们唱。
微弱的白炽灯下,灰烬轻轻落在半新不旧的琴盒上,名叫菲兹的银发女孩拉开琴盒,从过隔层里掏出一本散架的书,不慎掉出一页被火燎了大半,菲兹捡起来看了一眼,随手扔进火堆里,火顿时旺了几分将纸张燃尽。
视线从围坐在火塘前的所有人脸上滑过,清了清嗓,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乐队的名字叫经典开篇法。”
烧断的树枝咔擦咔擦响,蜂窝煤炉上的茶壶正冒泡。名字取得无厘头,提的也太突然,众人没有做出菲兹期待的反应。
看得出来她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愤愤不平地翻开破烂的书,指着正文第一行:“我们乐队的名字是有来头的!喏,取自这本书的第一句话——”
“他乡遇故人,是小说的经典开篇法。”
话音刚落,门忽然被推开,刺耳的响声,风霜涌进来。靠在墙角的边月吸了一口冷气,疑心有雪花飘到了她脸上,昏沉沉的大脑清醒了几分,听见菲兹的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顺口问道:“遇见……遇见之后呢?要做什么?”
最近几天天气不好,住客也不着急赶路,她来的晚就只能暂时睡在矮榻上。整好赶上几个小孩熟悉起来,要围着火塘聚一聚,一声一声姐姐叫得可甜,边月拉不下脸说不许,只好笑着说你们玩吧,别管我。
又邀她一起坐过去,边月刚把自己捂热,懒得动弹,便说自己在这儿也能和他们聊天,那几个小孩儿也就不再勉强。
没有人听见边月的话,围着火塘的那几个小孩儿都齐刷刷朝门口看去。
“老板在吗?”声音冷冷清清,似有霜雪覆盖在嗓音里,约莫一米九,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背着双肩包,带着卫衣外套上的帽子,眼睛隐藏在细碎的发丝下,在帽檐的阴影下窥见高挺的鼻梁与优美流畅的下颌线。
空气安静了几秒,坐在菲兹身边的男孩儿小乔跌跌撞撞站起来,“你先坐下烤烤火,我帮你去叫……”
“谢谢。”往室内扫视一圈,目光落在用外套遮住半张脸的边月身上,顿了顿,若无其事的移开,边月不知道什么心情,暗自松了口气,却见那人跃过火塘,直接坐在了矮榻上,距离边月不到一米。
菲兹咽了口唾沫,颤动的琴弦带出来几个生涩的音符,声音不大自然:“之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反正就只是遇见,又不代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