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心头一动,心里面也产生了一些想法。

对于李恒来说,增强实力也的确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血蛊散养了这么久,也的确应该收回来了。

血蛊,是李恒获得的比较早的一件东西。

从表面上看是一条红色的大虫子,能够寄生在人的身体内,依靠吸取鲜血来增强自己的力量,拥有超出常人想象的力量。

李恒嫌麻烦,就没有放在自己的身边养着。

在唐人街的时候,一名从华夏来的混混想要打出一片天地,李恒就将血蛊放到了他的身体里面,让他去饲养。

“说起来我有段时间没回去了,”李恒喃喃的说道,“是时候应该回去看看了,怎么说起来好像过去了很久一样?”

黑猫甩了甩尾巴说道:“让你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另外就是你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伸手摸了摸黑猫的头,李恒笑呵呵的说道:“什么时候学的像一个哲学家?”

黑猫翻了一个白眼,蹦跳的走到了一边,它不准备和李恒一起过海关,它要找个机会自己溜出去。

船上没有什么动物,它可憋坏了。

回到纽约之后,要好好的享受享受。

李恒摇了摇头,没有去管黑猫,一边向外走,一边想着唐人街的事。自己在唐人街那边还有一个女人,不知道她有没有在找人。

想到这里,李恒还真有一些想念周静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