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野就是这样的。

学姐看其他名著的时候,他可以坐在旁边,一起看得津津有味,但看到《红楼梦》的时候,他的双眸就变得毫无波动了。

完全看不懂……

当然,看不懂是洛野的问题,不是名著的问题。

就像他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也看不懂《福尔摩斯探案集》。

遇到学姐后,他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真的很好看。

只能说,小学的时候,他的见识短,不明白很多道理,所以看不懂复杂的书。

但长大了后,他懂得越来越多,所以也拥有足够的文化水平,去阅读更加复杂的书籍。

所以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打铁还需自身硬。

就像此时他正在炒的苦瓜一样。

要想盖过苦瓜的苦味,就要放狠料。

什么鸡精味精盐,生抽老抽蚝油洗衣粉。

使劲往里放,只有这样才能吃不到苦瓜的苦味。

咦?

怎么炒着炒着,起泡泡了呢?

不管了,看起来还不错,色香味俱全的。

洛野露出了邪恶的笑容,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下厨时候的快感。

他曾经梦想成为一名厨师。

因为,在厨房中,厨师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后来他发现写小说更自由,在小说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造物主。

而现在,他觉得不管做什么都是牛马,人活着就很累。

很快,一盘炒苦瓜,新鲜出炉。

洛野满意的点了点头,在学姐吃之前,他先伸出筷子,夹了一片,浅尝一口。

入嘴的那一刻……

洛野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他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掐住了他的脖子,让他感受到了窒息一样的感觉。

这是他第一次,深刻形象的体会到了自己做的饭有多难吃。

让他理解了曾经的小姨,小姨夫,还有顾哥他们,为什么当时会是那个表情。

食物可以填饱肚子。

也可以成为凶器。

……

洛野低头坐在沙发上,满脸沮丧。

没过多久,苏白粥系着围裙,端着盘子,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中还端着一盘刚刚做好的苦瓜肉沫,放在了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