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世上,真有救世之人。
十五岁的少年,以一己之力,驱金兵,赶北狄,以一己之力,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他真的无愧战神之称。
这样的英雄出世,是大魏万万百姓的福气!
“意意,你很崇拜北临王吗?”男人盯着她,眼底思绪涌动。
虽然她夸赞的是自己,可为什么,他心里这么酸?
“当然,北临王不止长相俊美,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整个大魏,就没有不崇拜他的女子。
我曾有幸读过他的策论,若是北临王不守边关,他若是隐姓埋名去科举,也能高中状元。”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哪个举子的作品,直到看到最后的小字之后,她才惊觉。
那篇结合了当时大魏的时事的解决方案,以及治国思路的可行性,再到后面的军事方面的策略,让人刻骨铭心。
文风虽然稍显稚嫩,但,她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几年后了。
那个时候,她在西北边境,正帮着宋巍。
所以,她搜集了大量的,北临王的手札研读。
事实也证明,他对军事上的敏锐度,确实惊人。
哪怕是将他几年前随手写的一句话,可几年后用在西北军中,一样如有神助。
“意意,你那么崇拜他,万一他成亲了呢,你也还是崇拜吗?”
宸月抿了抿嘴,看着怀里的女人兴致勃勃的承认自己崇拜北临王。
内心既窃喜,又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复杂。
他真后悔,那天没有坦白一切。
如今还要听她一个劲儿的夸赞北临王,可 他又无可奈何。
毕竟,谁让她崇拜的男人,是他自己呢!
“北临王成亲了,跟我崇拜他有什么相干的吗?
我只是崇拜他,佩服他,又不是想要嫁给他,他成不成亲,都不影响我崇拜他!”
沈意欢说完,故作没看懂他脸上的郁闷,低头咬了一口红薯,将眼底的笑容压下一些。
今天的红薯可真甜。
比她曾经吃过的所有的红薯都甜,她想。
宸月嘴巴张了张,他想说,其实你可以想一下的。
只是这话,他到底没敢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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