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陆时年也不清楚。

反正,不应该离婚。

“财产没有分割,明天不能去登记离婚。”

“我名下的产业比较多,分你一半,需要一些时间。”

李轻媚:“?”

陆时年要把他所有的财产都拿出来?

这……

“算了,那些都是婚前你辛苦拼来的产业,我不跟你分。我只拿走我自己的东西就行。”

人要有自知之明。

属于自己的东西才能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要跟着分走一部分,那就相当于骗婚骗人财产。

更何况,她跟陆时年结婚才几个月。

除了那次同房, 其他时候他们都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

连对象都算不上,更加不算是夫妻了。

陆时年:“随你。”

李轻媚:“后天,准备好东西,咱们去登记离婚。”

审批书下来的事情已经被李轻媚知道了,陆时年就没有理由再拖着不去登记离婚了。

当初提出离婚的是他,要李轻媚签离婚协议书的是他。

这个时候,陆时年要是不答应李轻媚去登记离婚,就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