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乡土社会(求打赏月票!)

可是没想到,太子却像是比自己还了解新郑。太子笃信这个张良还活着,真正的谋逆主犯至今还在逍遥法外。

公冶举再也没有办法掩饰,只是眼里充满哀恐,“臣伏罪。”

身为长吏,犯下这样的过错,他是要被严厉地惩罚的。到时候要由廷尉处置,判罪。

就是灌夫,他也小心翼翼地划着船桨,不敢多言。

比如地位高的罪臣,当他觉得自己被人荐举揭发,是有三次向朝中三公申请当面陈词辩白的机会的。

责任司法这是中国的首创。

扶苏皱着的眉松了下来。

他本想把这件事先糊弄过去,等到出了这个门,到时候他再逃跑,一切都来得及。

根据秦国的行政律,公冶举这样的长吏,对上谎报实情,这是要上报朝廷,经历非常严格的三公九卿询问的。

秦国向来严苛执法,他父亲更是出了名的有过必罚,有功必赏。

“信,伱怎么看?”

信眼中满是鄙夷,他没想到秦吏里还有这样的败类。他到底是何人举荐入学室的。

公冶举则一个人满头大汗。

扶苏问信,显然是要信提供秦法上的判决。

“臣欺瞒太子,是臣有罪。臣请伏罪。”

信也是学室出身的,某种程度上是扶苏的随身法律顾问。

“太子,这新郑是我秦国的郡县,才四年的时间罢了。可是作为韩国的国都,已经有百年之久了。这韩国国都里的百姓,一家死了人,会惊动三条街道的人,因为这些人都是他们的亲故。”

中国古代的责任司法意味着司法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出了错案必须承担责任。

在李斯成为秦国廷尉后,他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利用了韩非的思想,同时结合秦国过去的司法实践,以及自身的才华,再加上赵高等人的出谋划策,逐步酝酿、完善这个制度。

“臣不知道啊。”公冶举颤抖着。“太子,臣知道臣此番罪责难逃,可是有些话,臣想在被押送咸阳前请太子转告大王。”

事实也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