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等待正义的到来,更应该积极争取,让正义不再迟到。
“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层涵义是指效率。”
这句名言出自美国著名法学家理查德·A·波斯纳。
它表达的意思是,公正不仅仅是结果的公平,还包括办案的效率。
如果一个案件拖延数年,甚至数十年才得以解决,那么即使最终的判决是公正的,也无法弥补当事人在此期间所遭受的痛苦和损失。
因此,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司法程序的及时性,也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方面。
事实上,公检法机关早已掌握了足以证实黄某未曾谋害其老妻的客观证据,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证据并没有被及时运用。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当初负责办理此案的侦查人员的岳父,乃是省里的重要政法委领导干部(省政法委副书记),在江浙省内拥有着深厚的政治背景和广泛的当地人际关系。
更糟糕的是,这位侦查人员恰好正处于晋升领导职务的关键时期,他不得不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利益考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原本可以得到公正处理的案件却遭到了无期限的搁置,而受害者黄某则继续承受着不白之冤。
各级承办人员也是无可奈何,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这便是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