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去找就是了!”
云玺不想说话,起身,将茶水一把泼在了花盆里,那声音顿时没有了。
她拿起账本看了一会,她想去盥洗一下,一走到面盆准备盥洗,盆里的倒影又叽叽歪歪了,“赶紧给本小姐去找人,否则……”
云玺二话不说,端起面盆,到门口往院子花圃一泼。
顿时,耳根清净。
她压根都不想留在这里,假如她在现代真的死了的话,她希望和其他人一样,该投胎就投胎,魂魄该去哪就去哪,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像个寄居蟹一般,用着别人的躯壳,过着别人的人生。
躯壳可以用别人的,但,活不能再按别人的剧本活了。
她不会听一个魂魄不全的灵魂指挥,过提线木偶似的日子。
时下女子,女子不能抛头露面,只能困在高墙大院里,百无聊赖地等着长大、嫁人,换到另外一个高墙里生子、老死,她不愿意过着那样的生活。她愿意听系统的话,她用自己技能去做生意,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她捣鼓一些跟原来世界相关的东西,也能让自己没那么空虚。
那也仅仅是为了打发时日而已,至于做多大生意,扩多大版图,她没有那个宏图伟志的。
原主的鬼魂整日要她去找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还不知人下落在哪,完全是瞎转,她是真不想搭理她,有这个时间,用来睡觉、当咸鱼、做买卖,岂不是更好。
这些小插曲过去没多久,蓉娘就把午膳送来了。
云玺才刚一动筷子,汤汁里的人影又吵了起来了。
菜汁、汤汁,但凡有她倒影的东西里,都有个聒噪的声音,“给本小姐找人去!”
这回,云玺没搭理她了,也不躲她了,任由原主叫唤,她只静静的吃着自己的饭。
“你为什么不去找人?”
“不找!找了又怎样?今天你不是见到了吗?他压根都不认得你!你们若有缘,自然会相遇,莫强求,OK?”云玺看了菜里的倒影一眼,叹气,接着继续吃着。
“你用我的身子……”
“现在,这身子,谁用谁说了算。有本事你拿回去用。”云玺继续吃着,轻描淡写地说。
她气定神闲,就连眼皮子都懒得抬,只顾吃自己的。
原主不服气,她也管不着,原主觉得这身子是她的,那就拿回去啊,她不稀罕,但只要是她还在用,她就不可能被一个鬼魂控制了。
更何况,她不是没帮忙找过!过去两个月,跟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找,若再继续把时间精力都浪费在这没意义的事情上,她就不干了。
她吃饱后,就给自己换了另外一身男装,将暴露在外的肌肤都涂上了自制的古铜色胭脂水粉,起码看起来像个男子。在这朝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在外经商,必须男装。
平日,她着女装的时候,最爱着淡雅藕粉色的衣裳,就连她的闺房,所有装饰都是或粉或紫。若外出经商或面见外人的时候,则需扮男装的时候,那她的衣饰大多选靛蓝、月灰这些看似智慧之色的,看起来沉稳可靠,总之,避免太秀气就对了。
换好衣服后,她休息了一会,就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