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8章 汉44

李固又进言说,地方选举的牧守,有很多不称职的,行为无道,欺压百姓。同时劝刘保不要出游,要专心政务。刘保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是下诏让全国各州检举那些不称职的地方官员,凡是“政有乖枉,遇人无惠”的官吏,免除他们一切职务。对于那些犯有罪行的官吏,即刻逮捕入狱。

英年早逝

建康元年八月初六日(公元144年9月20日),刘保在玉堂前殿去世,时年三十岁。刘保死后,其子刘炳继位,是为汉冲帝。同年九月十二日,葬刘保于宪陵,庙号敬宗,谥号孝顺皇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经有司奏请,汉献帝废除了刘保在内的四帝的庙号。

为政举措

政治�8�0改革察举制

东汉时期,贵戚操纵察举,权门请托,贿赂公行之弊横生,针对察举制中的这些弊端,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尚书令左雄大胆提出:“自令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刘保采纳了左雄的提议,推行了察举制的改革,史称“阳嘉新制”。

改革内容如下:一是设定年龄限制,察举对象一般要年满四十,如确实“有茂才异行”,也可破格察举。二是建立考试制度,“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意即儒生察举要考试经学,文吏则考试奏章律令方面的技能。考试制度是察举制里程碑式的突破。左雄将其确立为成法,极大增加了操作上的确定性与规则性,使大家都能遵照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则进行竞争。这一条防范的就是豪强世家互相勾连请托。

阳嘉新制施行后,左雄亲自把关查验各郡执行情况,因为济阴郡贸然推荐一名年未及四十的孝廉,左雄发起一次查核整治,将违制察举的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名官员罢免黜退,此后十余年间各地无不敬之畏之,汉朝的察举风气为之一正。阳嘉新制所确立的分科考试制度,被视为科举制的萌芽,为中国科举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8�0

打压宦官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宦官孙程、张贤、孟叔、马国等十九侯在殿前失礼,刘保大怒,当即革除了孙程等十九侯的官职,并将十九侯全部赶出京师洛阳,遣至封地。同年(公元126年),中常侍张防因诬陷忠臣虞诩,被刘保流放边疆,张防的党羽贾朗等六人也都被刘保处死或贬黜。永建二年(公元127年),中常侍高梵、张防与部分朝臣勾结的事情被察觉。

于是,刘保下令将勾结宦官的尚书尹就、郎姜述弃市(死刑),而宦官高梵、张防,及其党羽翟酺、高堂芝、张敦、杨凤、鲍就、张国皆抵罪。永和二年(公元137年),宦官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因与刘保乳母宋娥相互收受贿赂,均被遣至封地,削减四分之一的租税。

永和四年(公元139年),中常侍张逵、蘧政等宦官合谋诬陷贤臣梁商和贤宦曹腾、孟贲等人谋反,刘保完全不信,并谴责这些宦官善妒。于是张逵等宦官便假传圣旨行事,刘保大怒,当即下令逮捕张逵等宦官并将其全部处死。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刘保派出八使分行州郡,八使到达各州郡后,弹劾了许多宦官亲党,于是他们相互呼救,都没有成功。刘保毅然采纳吴雄、李固等人“八使所纠,宜急诛罚”的建议,严厉惩治宦官亲党的罪过。�8�0

平反冤案

刘保即位后,追感邓太后的恩训,怜悯邓骘无辜,便下诏恢复邓骘的宗亲的朝见。同时将汉安帝时被诬陷而死的太尉杨震平反昭雪,以礼改葬。�8�0减免刑罚阳嘉元年(公元132年)九月,刘保下诏各郡国以及中都官所关押的囚犯都减免死刑一等,并将削除户籍而逃亡在外的人赎为庶人。

经济�8�0废除赎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