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御庭同情地看着他:“你外婆一家已经开始被反噬了。”
“我不信。”林歇心里慌乱,可人就是这样,越是糟糕的事情越容易相信。
周御庭将长腿从桌子上收回来,站起来勾着他的脖子把人往外带,好像两个人的关系十分亲密似的:“走吧,我饿了。”
“放开,我自己会走。”林歇甩开他的胳膊,克制不悦的表情整理自己的衣服。他喜欢穿白衣,因为只要沾到一点不干净立即可以发觉。
他不喜欢被人碰触,他知道肌肤的碰触总会滋生出看不到的细菌。
但,他看着地面。他发现自己并没有觉得恶心,在被这个人碰触后。
周御庭的体温比一般人高一些,被他碰触过的地方是热的。仿佛这种高热能消灭细菌。
“你这个人真是别扭。”周御庭嗤笑一声,大步走在前头。
林歇急忙跟过去。电梯里还有其他人,精神振奋地跟周御庭打招呼,像见到偶像了一样。
林歇缩在角落里,脸上写着“都别靠近我”。
地下车库停着他的白色野马,周御庭熟稔地按下车钥匙,对他抬抬下巴,示意上车。
林歇嘴角抽动一下,周御庭这厚脸皮,俨然把这车当他自己的了。
车里……有奇怪的味道。女人的化妆品,香水,还有别的味道……
林歇站在车门外面气得发抖,咬牙道:“你用我的车做什么了?!”
周御庭伸过头来,露出一口灿烂整齐的白牙:“泡妞啊,豪车不都这样用?”
“恶心!”
林歇皱眉摔上车门,转身向电梯走去,听到后面响起一阵花里胡哨的口哨。
呵!人人以为的英雄其实是这么一个放浪形骸的花花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