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是白抢的阵仗!
不吝将人想得更坏一些的话,这说不定还是要将他弄死在土地庙里的阵仗。
想到此处,祝锦宸的后背终于发出一身白毛汗来。
明霞坊祝三公子名声在外,自然是没人敢动、没人惹得起的。但现在他已是个谁都能骂上两句、踢上一脚的泼皮无赖,就算使尽暴力手段,将他银子掠走、人弄死在此处,那又如何呢?
没人会在乎一个小泼皮的死,也不会有官家来替他寻找公道。就他往日操行,真被人认出来了身份,可能还要交口称赞,道一声死得好,死得妙。
他天性乐观,很有几分没心没肺,即便餐风露宿,心里头也总还是将自己当做一呼百应、前簇后拥的大少爷来看待。即使被城头的菜贩戏弄,遭陈府的帮闲挤兑,跌得满头包时,他也没将自己看低过,只觉卷土重来,不过也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但今日站在这四面漏风的土地庙中,他终于发现到,自己早就不是那“祝三公子”了。
是白褚如何,不是白褚又如何?
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谁现在起意要对付他,都易如反掌,无异于捏死一粒蚂蚁。
而他除了骂,除了跳,除了大发脾气,根本就没有能回击的法子。
……
沈玦在这一刻,想起的却是望仙楼中,祝锦宸从白褚手中救下的那个小歌女。
本来他认为,白褚作案的嫌疑最大,但证据不足,不能就将这个帽子就扣死在他头上。昨日望仙酒楼中,人多嘴杂,祝锦宸闹出的动静不小,他与白褚做的又是千百把两银子的大生意。隔墙有耳,或是家仆起心,听到了土地庙中有好书有银子,想要动手分一杯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但想起那个小歌女时,沈玦突然记起了一本书,就又重新怀疑到了白褚头上。
宝物、少女、蒙冤的绅士、复仇的旅程……这个元素配置,实在是非常眼熟。
——这不就是,《基督山恩仇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