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外表,即使不涂这些颜料,也令人过目难忘。
小眼睛、尖下巴,看起来皮肤粗得和砂纸似的。脖子细长,喉结突出,整个身形高挑削瘦。
果然是小丑。
这个重新定义“犯罪”的男人。
哥谭粉丝团团长,dc宇宙中最著名的反派。丑爷,也可以说是整个美漫史中最为著名的反派!
(电影史上,诺兰的《蝙蝠侠:黑暗骑士》中,希斯莱杰所演绎的joker,更是永恒的经典,甚至可谓电影反派角色中的第一位。)
他来到所有人面前。把帽子一甩,精准地套在瑞秋道斯手中的酒杯上。
瑞秋花容失色,啊地一声,把脏兮兮的礼帽与杯子一同丢开
丑爷则嘶声道:
“伟大的检察官。光明骑士。未来的超级市长。”
“但是,我不相信,你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
哈维丹特倒也面无惧色。
他从高脚凳上站起,向小丑走去。
在几米外的瑞秋极力劝阻:“不要靠近他!!”
“你居然还敢回到这个城市。”哈维怒道!
丑爷面带不屑地回应道:“为什么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