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诗雯的声音如同一把刀子,狠狠地插进了高天亮心中,他捂着胸口,蹬蹬蹬的倒退了七步,眼神中带着震惊与不甘。
他心心念念了好几年的白月光,竟然要给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当舔狗。
一定是他听错了,一定!!
其余的同学,也都惊掉了下巴。
无论自身条件还是家庭背景,陆尘和高天亮都不是一个级别的,可郭诗雯竟然放弃了英俊帅气的王子,选择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
简直是脑子进水了!
唯有李楚阳在心中暗暗嘀咕:呵呵,你们要是知道陆尘多牛逼,恐怕会比郭诗雯舔的更厉害。
哪天医馆开业,她差点被那些礼物吓晕过去,要不是自身条件比不上郭诗雯,她都想投怀送抱和陆尘发生点故事了。
这时,一个女同学看气氛太尴尬,拿起话筒提议道:“各位,咱们唱会儿歌吧。”
“好呀好呀!”
“我记得雯雯唱歌特别好听,今天终于又能听到了。”
“我去点歌!”
包厢很大,足有几百平,除了餐桌外,还有唱k的设备,还有一个台球桌,投篮器等……
李壮想拉高天亮去打两杆台球,却被他拒绝了,郭诗雯刚刚的那番话直接把他说的怀疑人生。
满脑子都是舔狗两个字。
虽然早就知道郭诗雯已经结婚了,可却根本没把陆尘放在心上,因为在他印象中郭诗雯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知道该如何取舍。
成年人的爱情,不是一句‘我永远爱你’就够的,需要权衡利弊,而他明显比陆尘更适合郭诗雯。
昨天见到陆尘后,听说他开了个医馆,心中更加不屑了。
一个破医馆能值什么钱?
都还不够他们家产业的一个零头。
本想借助着这场聚会,踩着陆尘把郭诗雯搂进怀里,却没想到郭诗雯竟然当众说要当陆尘的舔狗,这让他颜面扫地的同时,更是对陆尘充满了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