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找我?”
就在高诚庸劝诫秦风的时候,一道桀骜不羁的声音响起。
凌御海手里夹着一根价格不菲的雪茄,另一只手还端着一杯红酒下车。
他杯子里的酒水摇晃着,一瓶的价格甚至能在某些三线的小城市里付个首付。
一身名牌西装更是不染纤尘,脚上的皮鞋擦得锃亮,这一身的装束放在普通人家里就是半年的伙食。
而跟着他下车的楚颜等人也是同样的光鲜亮丽,手上的一枚鸽子蛋便是多少普通人一辈子都奋斗不上的奢侈。
他们看起来完全不像是逃走的,反而像是来川中游山玩水一番之后,准备打道回府了。
当看到秦风居然出现在了高速路上,高冷的楚颜微微皱眉,十分不悦。
对于这个屡次挑战他们身份地位的男人,她已经觉得烦了。
明明是个屌丝,却还屡次做出逾越之事,这让她这个从出生就站在顶端俯瞰众生的千金贵女非常不开心。
屌丝就该老老实实地被踩在脚下,凭什么出风头?
至于凌御海和洛骁骁,更是在看到秦风的一瞬间便怒火中烧。
但凌御海隐藏得很好,他没有发火,而是冲着秦风轻佻地笑了。
夹着昂贵的雪茄,端着价格不菲的红酒,不仅不躲避,反而朝着秦风大剌剌地走过去:“哟,现在才追来啊?”
“怎么,难道说你才安顿好那一家三口的后事?”
“还是刚安抚好险些葬身火海的姑妈?”
明知道家人就是秦风的逆鳞,就是底线,他却肆无忌惮地在上面蹦迪。
甚至走到了秦风跟前三步远的位置,瞥了一眼秦风刚包扎好的手臂,“啧啧”道:“都说村上野犬是条不折不扣的疯狗,可惜啊,给他机会他居然不中用,一条命都没能换掉你一条胳膊……”
“不过没关系,区区一个村上野犬罢了,没了他……我手底下能用的狗多的是。”
“就是不知道你下次、下下次……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露出一口白牙,虽然恨不得把秦风千刀万剐,但仍旧笑得十分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