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晚膳,是段殊去后山猎了一整只麋鹿,献上了两后腿孝敬隆庆帝。
余下的该炒便炒,鹿腿架在火架上烤,鹿肉切碎串在铁签上翻转着刺啦冒着油。
撒上胡椒面,盐,再抹上不知哪里捣鼓来的蜂蜜。
桑桑接过一串吃了口中,味蕾迸射出灵魂升天的绝味。
她第一次吃麋鹿,以前这种动物多半在勋贵围起的林子中圈养,平头百姓想吃无门路也没银钱。
肉质肥嫩,可能骊山够大,鹿跑跳足,绵软之余又带着劲道。
比以前年关吃的烤羊肉更鲜美。
桑桑吃的欢快,时不时喝上一口段殊递上来的清茶。
酒足饭饱后有些事就该提上日程。
粮米虽饱腹但饿的快,肉质虽吃时没甚感觉用的颇多,但过后却觉腹中舒适,消耗的慢。
所以将士喜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今夜还很漫长,吃饱了才有力气干事不是吗?
段殊举着酒盏浅酌一口百花酿,眉睫颤动掩下里头暗欲瞧着桑桑因心情愉悦,杏腮微红。
作者有话说:
桑桑:段殊心眼子太多,我玩不过你。
段殊:桑桑说些什么呢,为夫给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