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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晚膳,是段殊去后山猎了一整只麋鹿,献上了两后腿孝敬隆庆帝。

余下的该炒便炒,鹿腿架在火架上烤,鹿肉切碎串在铁签上翻转着刺啦冒着油。

撒上胡椒面,盐,再抹上不知哪里捣鼓来的蜂蜜。

桑桑接过一串吃了口中,味蕾迸射出灵魂升天的绝味。

她第一次吃麋鹿,以前这种动物多半在勋贵围起的林子中圈养,平头百姓想吃无门路也没银钱。

肉质肥嫩,可能骊山够大,鹿跑跳足,绵软之余又带着劲道。

比以前年关吃的烤羊肉更鲜美。

桑桑吃的欢快,时不时喝上一口段殊递上来的清茶。

酒足饭饱后有些事就该提上日程。

粮米虽饱腹但饿的快,肉质虽吃时没甚感觉用的颇多,但过后却觉腹中舒适,消耗的慢。

所以将士喜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今夜还很漫长,吃饱了才有力气干事不是吗?

段殊举着酒盏浅酌一口百花酿,眉睫颤动掩下里头暗欲瞧着桑桑因心情愉悦,杏腮微红。

作者有话说:

桑桑:段殊心眼子太多,我玩不过你。

段殊:桑桑说些什么呢,为夫给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