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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就做了个炒肉片和蒸鱼,在温家人口多,少说一顿三个菜,刚嫁过来时,温明心也是这么操办。

但林父看到后说这样太浪费,做那么多个菜干什么,后来才改成一般一顿两个菜。

那时候她有工作,偶尔买点回来加菜,林父也不许,说铺张,说她不会持家,有败家之相。

从那以后,温明心就连菜都不买了,家里的菜都是林父买的,怕她守不住。

做完饭端到屋里去,林保实正跟他说着今天的酒席,正好听到林父在说,“吃这么好,大鱼大肉的,早知道我也去。”

他也是温家的亲家,去吃儿子小姨子的婚宴,完全说得过去。

林母听了语带责怪,“也不知道带点回来。”

以前她在食堂给人打饭,那真是家里人伙食最好的时候,因为总能从食堂悄悄打一些带回来吃,儿子长身体,就得吃些好的,不能饿着,不然保实能长成今天这俊模样吗。

温明心一边打饭一边道,“没得带啊,一桌子菜都做的跟国营饭店里的似的,真好吃,掌勺的好像之前就是在饭店做的,后来去了农场食堂工作。那手是真可以。大家都吃得光光的,连酱汁都被刮到碗里拌饭,吃得一粒米都不剩。”

林敬廷呵呵地笑,也没正眼看她。

就算有,这个蠢媳妇也不一定敢带回来,还是他儿子好,知道拿几根烟回来孝敬他,给他这个做老子的过过嘴瘾。

大前门果然就是和自卷烟不一样啊。舒服而不费嗓子。

越想觉得越亏,这么好的酒席,他就应该去的,他这个辈分的人,去了烟酒不都得哄着他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