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人比人气死人

苟艳梅,就是电影院对面男装店老板娘。

宋茵陈说他:“你跑人家对面摆摊,人家能不生气吗?”

张小伟不服气:“做生意大家各凭本事,她背地里放阴枪算咋回事,再说了,她店里服装款式老旧不说,好多还皱皱巴巴的,人家想试试衣服,她还瞧不起人,就这样的人,能把生意做起来才怪好不好?”

几人回到库房,将衣服整理好。

宋茵陈拿出在鹏城特意为金璨挑的一套衣服,天蓝色水洗牛仔裤,和白色针织衫,搭配一双白色带红色条纹的回力运动鞋,再带一件宽松的港风牛仔外套。

金璨身高在182,身材比例又很好,这一身穿上去,简直就跟那电影海报里的男明星没差了。

库房没收拾好,宋茵陈就站在门口处替他整理衣服。

初春的阳光穿过嫩绿枝叶,落在金璨额前碎发上,微卷的头发带有几分光泽,让他眉眼一时都变得柔和。

清新如少年明澈,让路过的姑娘们忍不住侧目。

张小伟嫉妒的要死,这些衣服他穿也很好看,可同样的衣服,金璨一穿,他就被人衬的像个土鳖,显不出半分优势。

他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坚决不跟金璨穿同款衣服。

“小宋妹子,你怎么都没给我专门搭配一身衣服?”他有些酸溜溜的问。

宋茵陈头也不抬道:“你自己又不是不会穿,那么多衣服都是你的,你高兴怎么穿都行啊!”

她实在受不了金璨那花花绿绿如开屏孔雀一样的打扮,所以才会一口气给他从头到脚搭配了好几套衣服。

金璨瞧着张小伟那酸溜溜的表情,心里美的直冒泡。

他朝张小伟甩了个飞眼,瞧瞧,我家陈陈对我就是这么贴心,你别成天在眼前晃来晃去,没用的!

男人最是了解男人,张小伟酸的牙疼,翻了个白眼,回去找他爸了。

他爸不喜欢他干个体户是一回事,可有人欺负儿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