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于吧?”
周绍宁有些好笑。
就算谷歌和三星这边来势汹汹,甚至不惜巨头和巨头之间为了专利产权对簿公堂。行业惯例通常是小公司和小公司打官司,或者大公司和小公司打官司。
巨头和巨头之间,几乎没有。
主要就是花费太多了!
这种超级巨头,双方都可以请到全世界最顶级的法务团队,拿出几百上千条的证据来论证己方的观点,会不停地论证、不停地扯皮。
这种级别的大官司,没个五六年的时间,根本没法结束。不管谁输谁赢,光是这律师费就得几千万美元了。
把钱都用来请律师了。
谷歌和三星现在硬着头皮也要跟苹果干,这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苹果对这件事一定也会高度重视。
可即便如此,苹果和爱斯达也存在着竞争关系,不至于跟爱斯达合作吧?
周不器道:“站在苹果的角度,给他们出谋划策啊。假如我是苹果的ceo,我肯定会选择跟爱斯达合作。”
“为什么?”
“理由……大约是三点吧。第一,爱斯达不愿意打官司,主动和解,相当于为苹果减轻了压力。爱斯达还能说服软银,取消在日本市场的iphone独家代理权。这是好处。”
“嗯。”
“第二,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现在爱斯达处于被围攻的状态,受到了谷歌、三星和苹果的围剿。如果苹果主动退让,就相当于帮了爱斯达一个大忙。”
周绍宁道:“我不认为他们会在意这个人情,不过你说得对,现在的形势是爱斯达受到谷歌、三星和苹果的围剿。苹果也可能会受到谷歌、三星和爱斯达的围剿。如果苹果和爱斯达合作了,就可以一起对抗谷歌和三星的联盟,更保险了。”
周不器笑着说:“对,这就是第三点。苹果和爱斯达存在合作的基础,爱斯达本来是安卓阵营中最重要的品牌,可是谷歌另觅新欢选择了三星,爱斯达必然不满。如果苹果帮助了爱斯达,就相当于在安卓阵营里制造内讧。爱斯达可以成为苹果搅乱谷歌在安卓产业中布局的一颗钉子,既摧毁了谷歌和三星的合作堡垒,也能让安卓阵营陷入到更激烈的内斗中。”
“我去!”
周绍宁打了个冷颤。
这个周大老板!
真邪性啊!
这思路可真够开的,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想出这么阴损的招数来打击自己。而且,还要把这样的招数主动地告诉对方,劝说对方来打击。
多少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任性。
谷歌不是让三星取代了爱斯达的安卓系核心地位吗?谷歌不是有意扶持三星来跟爱斯达竞争以防止一家独大吗?
好啊!
那就掀了桌子,谁特么也别想好过!
以爱斯达的实力,肯定搞不过“谷歌+三星”的组合,那就索性跳槽了,去跟苹果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