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你小心那些瓦剌人和兀良哈人。”
一个中年男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示意对方不要跟别人起冲突。瓦拉人和鞑靼人不和,鞑靼人十几年前曾打劫过兀良哈人,蒙古三部多年以来一直是“你打我、我打你、过会儿我再跟你和好”的关系。
“阿莫大叔,我知道的。”阿尔牵着马儿的缰绳,紧紧地跟在自己部落的同伴。
鞑靼部众人带了一百匹良马出来,依照达延汗的意思,是先做小本生意试试水。一百匹马而已,即使马市的生意做不成,也不至于亏损太多。
阿尔身为大汗的儿子,他自己积攒下一些财富的。他把自己往年打下的狼皮和狐狸皮带出来,希望能换到一些好东西。达延汗给了阿尔一条三两三的金链子,被少年戴在脖子上,藏进去衣裳里头。
他的衣裳有些厚,一路南下过了数日,身上早就有味了。
“阿莫大叔,我们是不是要先找住的地方?我们是不是住有瓦片的房子?那叫做客栈?还是驿馆?”
阿尔第一次走进去大同的城池,看得目不暇接。他看到有穿着铠甲的明军在大路两边维持秩序,他还看到大明商人身上穿的衣裳。他看到明人的屋子用瓦片和青砖造的,跟他们的毡房是完全不一样的。
少年对别人的青砖房子很感兴趣。
“先找住的地方。”阿莫大叔镇定地说,“我们大约在这里停留十日。”
十日是达延汗规定的期限,不管赚没赚到钱、能否换到物资,鞑靼部众人会在十日后离开大同。
私底下派出来的探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