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烽和小胖朝着渐行渐远的驴车大喊了几声,直至遥不可见后,俩人儿方才百感交集的踏上了前往武安乡的道路。
……
此去武安乡,他俩主要是要办三件事儿。
一是得先把上午切出来处理好的野猪肉给卖了。
家里放着的野猪肉太多,不赶紧卖了换钱,就都要给搁坏了。
再就是得给小胖整点儿进山穿的衣服鞋子,他自己也需要多整上点儿,以备不时之需。
再然后就是要去那家之前给英子买衣服的店里一趟,找那漂亮服务员儿聊聊。
他对那个设计衣服的人儿相当感兴趣。
最后就是去国营饭店一趟,看看那家饭店最近的营业情况咋样。
要是情况不容乐观的话,他就要准备出手挖人儿了。
还是那句话,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才错过了,那可就真错过了。
先别说能不能挖过来,起码也得先给人家留下个好印象才行。
李小烽自认为自己的举止还算得体,毕竟老妈陈秀娥属实是给他生了张好脸。
就凭着这张脸,他应该也不会多招人嫌~
整完了这些,他兄弟俩再搁集市上吃吃喝喝会儿,就得赶紧回来了。
家里的事儿属实不少,他也没那么多空闲时间跟小胖玩儿乐。
俩人一个骑马,一个狂蹬二八大杠,朝着武安乡就疾驰而去。
在这种按照后世标准,甚至难以称之为路的坎坷黄土道上,马的效率还是比人蹬自行车快多了。
菊花青即使驮着一百七十来斤的野猪肉,以及李小烽这个一百四十多斤重的精壮汉子,依旧把累的面红耳赤的小胖给甩的远远的。
甚至它都还没放开步子跑,就被背上的李小烽给一把拽住,停在了原地,等后头的小胖慢慢追上来。
微润的金色阳光下,菊花青缓缓踱着步,有些不耐烦的打了个响鼻,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李小烽赶紧俯身,大力抚摸了抚摸菊花青脖子上的鬃毛。
菊花青这是没跑舒坦,对他有意见了。
菊花青和别的马不同。
这是老兵赵红军千挑万选出来,又经历过后天严苛训练后,方才培育出来的好马。
自身精力那不用说,绝对是杠杠的。
这种马,平日里那是需要相当大的活动量来供其发泄精力的。
只是这几天它初来乍到李小烽家,为了让其快速适应环境,李小烽才只把他圈在家里,并没有怎么把它给放出来耍。
今儿个骑它出来,也是为了给它放放风,顺便看看它对自己适应的怎么样了。
这时候就有人要问了,那之前不是已经骑过几回了吗?
这马也挺配合的啊~
其实不然。
之前那些,是菊花青在缰绳、辔头这些马具的控制下,才乖乖配合李小烽的。
配合固然是配合,但是不是打心眼儿里的,那就有待商榷了。
李小烽想要的,是即便没有这些东西,他对这只菊花青也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只有这样,以后进了林区里头,即便是遇到危险,人和马也能不惧危险的通力合作,共同面对突发状况。
不至于出现人还搁哪儿扛着枪吆五喝六的呢,马先撒蹄子溜了这种情况。
感受到李小烽的抚摸,菊花青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做出了回应,扭着脖子在李小烽的大手上轻轻蹭了蹭。
李小烽心中顿时就微微一喜。
这就是马典型的对背上的人感官还算不错,才会做出来的动作。
马和别的动物不一样,这东西真的很聪明。
马天性爱自由,非常讨厌有东西一直压在它的身上。
再加上现在菊花青的情绪还不太好。
这时候它还愿意回过头来回应自己,那就说明在菊花青的眼里,自己还是挺不错的~
最起码也是合格线水准。
想到这里,李小烽心里不由得就美滋滋了起来。
对一个猎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猎马、猎狗喜欢自己更能令其开心的了。
等了小半分钟后,小胖方才满头大汗的从后头赶了上来。
“我靠!”
“小烽哥,你这大青马跑的也太快了吧!”
“之后有钱了,我也得整一个骑骑。”
“铁驴子这玩意儿是真不行,脚蹬子都赶快被我给蹬冒烟儿了,还是一点儿都追不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