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将军继续给剑圣做着心理建设,告诉他,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到底有多么伟大,伟大到您可以不顾生死,去为了完成它而牺牲。
“但这么做,会有损你郑将军的英明。”
人约你谈判,也算是堂堂正正,你却一门心思地想要阴死人家,这太败人品。
“我的英明不重要。”
郑凡用一种饱含深情的目光环视四周,
动情道:
“这些儿郎,是我带出来的,我得尽量将他们活着再带回去,他们的妻子儿女,还在家里等着他们呢。
我,得对他们负责,为此,一些虚名,又算得了什么呢?”
剑圣叹了口气,
曾在盛乐当过守城卒的他,能体会到这种属于普通士卒的感觉。
郑凡眼角微微一瞥,余光留意到了剑圣的神情,嗯,这好感刷成功了。
“您出手时,需要我提醒么?”
“不需要,出剑时,需要提前蓄势,我自己看着办吧。”
“好,你出剑后,不管结果如何,我将马上策马回城,我得为我麾下的这些儿郎们负责,请见谅。”
“我理解,这是你应该做的。”
“谢谢。”
“客气了。”
有甲士上前将城门后头的障碍给挪开,而在城门内侧,则有数百骑兵准备就绪。
一旦外面出了什么意外,他们将第一时间冲出城门去接应自家将军回来。
不仅如此,城墙上也预备好了锁扣,若是实在不行,梁程还会亲自射出带绳子的箭矢,只要郑凡能够攥住绳子,上头的樊力就会快速拉拽绳子,将郑凡从城墙下直接拉上来。
不管怎么样,安保措施和各种预案,都是做全了的。
原因很简单,郑凡就是奔着“斩首行动”去的。
轻轻催动胯下战马,郑凡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把那只貔貅骑过来,关键时刻,坐貔貅逃命应该会更快一些吧?
但现在想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出了城门后,剑圣就低下了头,头盔遮掩住了他的脸,其气息,也完全地收敛了进去。
因为在二人头顶上方,一只隼鸟,已经在早早地盘旋着了。
妖兽是能通灵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们的感知能力,其实比人更强。
“能瞒得住那只鸟么?”郑凡嘴唇微动,小声问道。
“以前不行,现在,应该可以。”
这是剑圣的回答。
以前,他人站在那儿,自然而然地就如同一把剑被立在那里,哪怕收敛了气息,但人的气质,是很难完全敛去的。
但在经历了数个月盛乐守城卒的生活后,剑圣的心境有了新的突破,能够做得更为自然了,这其实也是一种返璞归真。
其实,剑圣在这支燕军队伍里的消息,并没有传开。
虽说剑圣在奉新城夺门时出了手,但一来那时乱糟糟的,二来,普通叛军能认出剑圣的本就不多。
且奉新城的叛军,在被郑凡的盛乐军击溃后,并没有再去投奔野人,有的就此隐姓埋名,有的则是干脆落草为寇。
他们不傻,当燕人出现在奉新城时,他们自然也清楚,接下来,燕人和野人之间,必然还会有更为惨烈的厮杀,他们可不会主动将自己送到野人手中充当仆从兵。
且大势之下,尤其是军国之争,上万兵马的大战,很多时候,个人的武勇和光芒会被直接掩盖。
外人只晓得盛乐军杀入奉新,溺杀了司徒毅兄弟,却不会过分地细抠每个字眼。
江湖是江湖,国战,是国战。
一如当初镇北军攻打到上京城下时,百里剑虽然及时赶回了,但面对镇北军铁骑,他也只能选择退却,并未发挥出什么作用。
而眼下,
这次机会,
则是对方主动送给自己的,
在郑凡看来,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示好,以弥补自己每次冲锋时必然倒霉的人品。
再者,剑客本就是单挑最强,且自己身边这位,可是剑中之盛。
剑圣小声道:
“你就不对野人给你开的条件动心和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