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醉了

魔临 纯洁滴小龙 6514 字 3个月前

醉,是真的有点醉了,但还不至于醉到那一步,但这种场合下,自己醉了,且在醉话连篇之下,才能将这件事给遮盖过去。

郑凡担心大皇子将野人王在自己手上的事说出去么?

说实话,并不担心。

大皇子要将那支嫁妆给自己,本身就是一笔投资,而自己,就是他的投资人。

只不过,当年的自己,身边只有七个舔狗,没有资金,只能求爷爷告奶奶到处找关系,最后拉到了来自小六子的风投。

而如今,自己依旧在亏钱,且可以预测到,现在投资自己,在接下来好几年的时间,还会继续亏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对于投资人而言,盈利的概率小到近乎可以忽略不计,至于分红什么的,就更别提了。

但奈何自己如今气候已经小成,坐拥雪海关这一战略要地,受封平野伯,雪海铁骑现在人数还少,但慢慢发展下来,未来也定然可期。

所以,大皇子现在想上车,只能做的是B轮融资。

郑伯爷也不是当初的吊丝舔狗了,现在想投资他,除了“资源”和“代价”需要更大以外,你还没什么话语权,更不可能获得什么决策资格,且还需要主动地维护这一格局。

这就是大皇子的现状,因为他已经基本失去“军事生命”了,仅存的“政治生命”也只是联姻工具。

他现在想补票? 想上车? 虽说以前一直是大哥,现在? 只能做一个“三弟”? 而且这个三弟的位置还不稳。

投资郑伯爷,已经算是“六爷”党了。

可能? 郑伯爷确实没和小六子一起经历过他那曾经风光无限的童年,所以并不清楚? 小六子小时候? 到底是有多么的得宠。

但大皇子还是宁愿投小六子,也不想去蹭他二弟,也就是当今太子爷的东风,就可见端倪了。

任何关系? 纯粹地讲究利益驱动的话? 会显得有些生分,正所谓过刚易折,但人情太多了,又会变成一团乱麻,最好彼此之间? 能调试到一个合适的程度。

借着酒后稍显放浪的言语,郑将军给出了自己的承诺? 相信大皇子也听懂了,这笔买卖? 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看到丝毫收益,但至少? 他得到了一个退路? 一个肯定。

反正那嫁妆? 不要白不要;

反正那嫁妆,要到了也不会给他自己用,都是要送人的,自然送给一个更顺眼的。

郑伯爷战场厮杀环节,一直运数很低,总是容易出意外,但是要说被看“顺眼”,一路走来,郑伯爷还真没输给过谁。

老家的沙拓阙石,现在的剑圣,不都是刷脸刷回来的么?

试想以后,

剑圣恢复,沙拓阙石血统再进一步,哪怕不回归巅峰,只回到原本的三品。

左沙拓阙石,右剑圣,

堪称帝王级的保镖阵容!

所以为什么很多生意是在酒桌上谈的?因为酒桌上,试探的余地可以更大一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也能更从容一些。

薛三这时走了进来,禀报道:

“主上,现在审讯么?”

郑凡摆摆手,

道:

“晾他一天,我先睡个觉。”

野人王是何种级别的对手,郑伯爷心里很清楚,哪怕对方现如今沦为阶下囚,哪怕他现在只能跪伏在自己面前,但和他过招,郑凡得确保自己保持着最为巅峰的状态,容不得丝毫马虎。

所以,薛三将野人王押下去了,今晚,有薛三和樊力看着,野人王也翻不出什么浪来。

郑凡这个主上则继续大被一盖,

客氏又送上来热茶,

郑凡接过茶杯,喝了一口,发现这茶的味道,真的好普通。

有些意犹未尽地扫了一眼客氏,客氏的脸通红。

“没事了,你也下去歇息吧。”

“是,伯爷。”

客氏下去了,离开了卧房回到自己房间后,她用力扇了扇自己略微泛红发热的脸。

天知道自己前半夜为何那般疯狂;

不过,没有为人父过的男人或者为人母的女人,是不懂得涨奶的痛苦的。

孩子又吃不了那么多,

偏偏自己的量又那么大,

所以前半夜自己居然就鬼使神差的………

现在再回想一下伯爷先前喝茶时的眼神,

客氏忽然意识到,

前半夜的伯爷,

真的是醉到不省人事了么?

……

后半夜,风平浪静。

郑凡一直睡到上午,没来得及用早食,就直接穿戴整齐,骑着马去了城外送别大皇子和那宣旨太监。

宣旨太监一行已经在那里候着了,大皇子因为“婆娘”比较多,其中有两个已经有了怀孕迹象,所以马车和东西就比较多,得稍微再耽搁一下时间。

郑将军一直认为大皇子为抗击和削弱野人的事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七个野人女人,

如果让她们留在雪原,假设她们一辈子生六个孩子,夭折率五五开吧。

那也是能为野人增添二十一个成年人口,

然后就是鸡生蛋蛋生鸡,

总之,这么算算,大皇子可以说是毁掉了一个野人部族!

当然了,这种调侃也就只适合放在心里自己乐呵乐呵,可不能对着大皇子的面说出来。

“伯爷,这礼实在是太厚了。”

宣旨太监姓刘,在宫内,也算是资格比较老的一批宦官了。

“公公远道而来,实在是辛苦,这一点点意思,是应该的。”

“呵呵呵。”

刘公公捂着嘴笑了笑,

道:

“那杂家就替六殿下收下了。”

郑凡听到这里,目光微微一眯,却也只是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他不能确定这位刘公公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但他其实也不需要去确认。

但经历这几件事后,郑凡觉得,自己应该去以新的目光重新审视一下自己那位“好弟弟”了。

以前还觉得自己一直把他榨干榨干再榨干,

还有些愧疚和不好意思,

现在看来,

那位说不得是故意放手、放手、再放手;

人本就想着要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出掉,丢垃圾桶还不如丢郑凡这里,还能听个响;

正所谓有失才有得。

瞎子就曾调查过,说六皇子的母族,也就是闵家,早年间,是一个类似明朝洪武年间沈万三似的人物,当然了,结局和也和沈万三差不多。

一个商人,哪怕你做得再大,不懂政治,那肯定不行。

小六子可能继承过闵家的一些遗产,同时,你能说他不懂政治?

想一想,

也是有意思,

当初一穷二白的自己,想着碰一个落魄闲散王爷,弄个第一桶金出来,居然还真是撞大运,很可能碰上了一个真正的潜龙在渊。

不过,自己是没有绝对的警惕到,但四娘其实早就做了安排,那就是原本盛乐城的一些核心岗位时,宁愿用温家的人,也不将小六子送来的那些掌柜放在关键位置。

大皇子终于来了,身后,是一长串马车。

郑凡和他们郑重告别,互相又说了一些场面话后,又送了十里地,这才打马返回。

回到别院,午食已经送上来了,郑凡下令,提野人王上来。

很快,野人王就来了,薛三告诉他,自家主上要请他吃饭。

然后,

野人王就看见了一张被拼接起来的长长的桌子。

桌子的款式,其实和一些西方电影里贵族吃饭时用的长条桌差不多。

郑伯爷坐北朝南,野人王坐在对面。

薛三樊力分立郑伯爷左右。

安全,

安全,

保持安全距离,

很重要!

对野人王,无论你多么慎重都不为过。

司徒雷一世英名,不就是葬送在这野人王手里的么?

“伯爷,小狗子敬您一杯。”

解开锁链后,野人王端起了酒杯,虚敬。

这桌子,委实遥远。

郑凡也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晃了晃,然后小小抿了一口,意思了一下。

野人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送入嘴里,很是享受地咀嚼着,可以想见,他这段时间日子过得那是真的艰苦啊。

因为宿醉的原因,郑凡到现在也不是很饿,只是默默地用勺子喝着碗里的鸡汤。

野人王见状,笑了笑,也就没再客气,开始大快朵颐。

谈事不差吃饭的功夫,

郑将军再抠抠搜搜,还不至于吝啬一顿饱饭。

大概二十分钟后,见野人王终于吃饱了,放下筷子,开始拍肚皮。

郑凡也就拿起桌上的白布,押了押嘴角。

这种姿态,让野人王也是微微有些诧异。

这时,

客氏送上来两杯茶,一杯给了野人王,一杯给了郑凡。

野人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叹道:

“好茶。”

郑凡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然后,

“嚯嚯嚯嚯…………荷………退!”

将漱口的茶水吐入了客氏另一只手拿着的小铜盆内。

“………”野人王。

用餐完毕,

郑凡身子微微后靠在椅子上,目光,平视着野人王。

瞎子不在这里,所以这第一轮交锋,得由郑凡自己本人来主持。

梁程不合适做这个工作,他会打仗,但不是很擅长这方面人际往来,想当初其漫画的前传里,介绍过他曾经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硬不愿意低头,所以曾遭受过“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

樊力这个憨憨,也不适合来对话,郑凡害怕樊力把野人王给噎死。

至于薛三,

嗯,

坐在这儿,有辱国格。

吃饱喝足的野人王也马上进入了状态,

泪珠子,

当即就滴落了下来。

没有情绪的酝酿,也没有用什么蒜头擦眼睛,

说入戏就入戏;

“伯爷,我……我……我好难啊。”

看到这一幕,郑凡忽然有一种自己找到了一个高水平飙戏对手的感觉。

郑凡没急着说话,而是让野人王继续表演。

野人王哭哭啼啼了一阵,

最后,

见郑凡没反应,

也就当即说收就收。

因为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郑凡没兴趣和自己玩儿虚的那一套,眼前这位燕人新晋伯爷,他更喜欢直接一点儿的方式。

搞清楚对方喜欢的风格,才能对症下药。

野人王当即开口道:

“伯爷,想要雪原为您所用么?”

郑凡点点头,道:

“想。”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也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里,都是他郑凡的人,他就算是对野人王说,我想当皇帝,也半点事儿没有。

野人王闻言,马上道:

“那伯爷您就用得了小狗子,小狗子现在一无所有了,不需要回雪原,小狗子就知道,原本支持我的那些部族,这会儿都在遭受来自其他部族的侵袭和吞并。

但雪原,小狗子我熟啊,哪家和哪家有恩怨,哪家和哪家是世仇,哪家可以利用,哪家可以打压,哪家可以扶持,种种一切,小狗子我都懂啊。

伯爷要是想要将雪原整合成自家的后花园,那小狗子一定能帮到您。

小狗子会做您最为忠诚的猎狗,帮您看家护院。”

郑凡拿出一把曾经从阿铭那里借过来却一直没有还回去的锉刀,开始修理自己的指甲,时不时地还吹一吹。

等到野人王把话说完了许久,

郑凡才一边欣赏着自己的指甲一边开口道: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俩,是被我下令粪杀的。”

当初,这俩活宝,就是听了你的蛊惑,认你做了干孙子,为你做内应。

可等你入关后,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就跟痰盂一样,用完就嫌臭,远远地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他们只是俩蠢货,伯爷怎么可能是他们。”

“说不定等过个几年,你再坐在一张桌上,和另一个人吃饭时,也会说我是个蠢货。”

郑伯爷最大的一个优点,

那就是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就是所谓的……很有逼数。

你以为每天都很闲,闲得没事做,这真的是一种幸福?

某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的;

但在这个环境下,在这个位置上,抑制住自己的双手,不去实际操作,反而更为痛苦。

野人王的这顶高帽子,郑凡不打算戴。

所谓的谈判,

无非也就是这般,

一看供需关系,

郑伯爷明显是甲方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