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打秋风

魔临 纯洁滴小龙 3215 字 3个月前

是如何做的?

当格里木率军攻打雪海关为大军回归雪原打通退路时,在雪海关的背面,那些部族们选择了按兵不动。

如果当时他们也发兵攻打的话,腹背受敌的雪海关,很可能就坚守不住了。

他们选择了坐视自己同族的消亡,同时,啃食起那些人的部族。

桑虎对于这些野人部族的愤怒,已经超过了对燕人的愤怒。

事实上,对燕人,真没什么好恨的,毕竟燕人确实强大,将他们直接击溃了,输得,也算是心服口服。

但这种吃里扒外的同族,往往最能激发出人内心深处的厌恶和痛恨;

在外面,敌人捅进你胸膛的,是锋锐的钢刀,拔出时,带着的是你自身滚烫的血液,疼也只是暂时的,死也就死了,心里,最起码还有一份属于星辰的眷顾;

但被自己人捅刀子,他们用的,是沾染着牲畜粪便的兵刃,即使你死了后,污浊之物,也会继续玷污着你的身躯。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

他说野人这一代,已经结束了,甚至下一代,再下一代,也结束了。

因为他集结了野人三代之中有远见有魄力有勇气的那一批人,孤注一掷后,失败了,失败得过于彻底。

人死了,可以再生,魂没了,生再多,也只是猪猡一片。

野人王的这个感叹,郑伯爷倒是能听得懂,一个民族的崛起,需要各种契机,恰好一个时代,精英联手爆发,才能让这个民族得以开拓出新的天地。

若是这群精英迷失了自己,那么这个民族都将走歪,崩溃,而若是这个民族的真正精英完全被抹杀掉了,那就真的完全没救了。

桑虎的刀,在阳光下显露出寒芒,他清楚,自己身后这支拼凑起来的部族,很难凝聚出什么战斗力,而若是他继续在极北之地边缘发展,兴许十年后,二十年后,他将能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烙印上自己选择的族徽;

但他还是选择了遵从那封信的指引,在信中,野人王很直白地告诉他,他累了,他想为自己活一次。

桑虎觉得,这是对的,比起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他更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再见一次野人王。

一如当年野人王恶趣味地将他这个双手沾满星辰祭祀血液的刽子手推送到星辰祭祀大长老位置时一般。

桑虎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野人王说,他高兴;

桑虎现在,也挺高兴的。

在他的眼眸里,已经锁定了前方一个部族的旗帜,旗帜是一头黑狼,那个部族,有三千勇士,那位头人,更是穿着极为花哨的甲胄。

桑虎觉得,自己麾下这一千勇士,应该可以帮助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杀掉对面那个黑狼族头人的机会。

死,他不害怕,他已经可以麻木地去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死前的光辉了。

外围,伴随着越来越密集的号角声响起,各路部族的兵马都开始整备起来,做好了冲掠的架势。

而这支迁移的队伍,则更为清晰地开始分成一个个团体,等待着被各个击破。

然而,

就在这时,

外围准备冲锋的各部勇士忽然出现了巨大的骚乱,且这种骚乱,连他们的阵中的贵族和头人,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抚平。

原本蓄势待发的战场,一下子停滞了下来。

因为,

在南方,出现了一支黑色甲胄的骑兵队伍,打着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他们人数不多,只有三百多骑,但当他们出现时,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当初,乃蛮部就是因为在距离雪海关比较近的地方射杀了一群晋地逃人,惹怒了雪海关的那位伯爷,招致灭族。

如今,不说整个雪原,至少,整个东部雪原区域都清楚,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向雪海关的那位给予足够的尊重。

金术可默默地摘下了自己手中的熊皮手套,

雪原的夏日,不会太热,但也绝不至于要戴手套的地步。

金术可摘下手套的双手,已经湿淋淋的。

但他喜欢,

因为这是伯爷单独送给他的礼物。

而且,

他很迷恋于在脱掉手套后将两个手套叠在一起在手背上一甩发出“啪”一声的感觉;

这也是向郑伯爷学的动作,

金术可不知道“帅”这个字,但本能地觉得这动作,很好看。

“给我向那些野人部族传令,谁敢妄动,老子就先去灭谁的部族。”

“是,将军。”

“是,将军。”

一众传令兵离队而出。

这时,金术可身边的一位副将询问道:

“将军,现在需要向后方传令调兵么?”

金术可摇摇头,道:

“不急,北面来了人,南面,也来了客人,估摸着,是轮不到咱们出手了。”

“那多可惜。”副将有些失望。

“那位曾当过咱伯爷的上峰,咱伯爷也得给他三分面子,再说了,你该感谢那位来了,否则咱伯爷估计还没打算打这一仗呢。

这么多野人部族,呵呵,我很早之前就向伯爷建议了,在咱们雪海关北面,给咱们自己开辟出一块牧场来。

他野人会放牧,我蛮族就不会么?

虽说这地儿天气苦寒,但冬日过去后,这草场,也是真肥沃。”

说到这里,

金术可像是想起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