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长风的工作是放羊,但他似乎更喜欢吃羊。
在这里生活一年多,除了馕饼之外,就是羊肉。
烤全羊,羊肉泡馍,羊肉汤,羊肉包子……
各种羊肉的吃法,他都喜欢。
尽管这些下自己肚子的羊,都是他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放羊的。
这一度让叶小川怀疑,这小子喜欢放羊,就是为了将羊喂养的肥肥胖胖的,好尽快吃掉他们。
玉玲珑听着独孤长风的话,笑的是前仰后合,大赞自己的宝贝儿子聪明,有前途。
谁喜欢吃瘦骨嶙峋的山羊啊,要吃就吃那种肥的流油的山羊。
她以前还真有点担心,儿子会像他父亲那样,满口仁义道德。
现在她放心了,儿子的性格不像他的父亲。
倒像他的叶叔。
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得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如此才能活的比别人更好。
若是和羊混熟了,就不吃它,那饿死的可就是自己。
黄昏时,抱着儿子回到客栈,让杨娟儿把儿子带去后面清洗一下,换身衣服,放羊一天,弄的脏兮兮的,有碍观瞻。
然后,玉玲珑就来到了厨房,秦闺臣穿着朴素的西域服饰,正在忙碌。
道:“回来啦?晚饭等会儿才能好。”
玉玲珑抱着双臂,依靠在门框处,道:“闺臣,都一年多了,你和那小子怎么样了啊?”
秦闺臣道:“什么怎么样了?”
玉玲珑道:“你明知故问啊,就算把两只老虎关在一个笼子里一年多,也该下崽了啊。你们孤男寡女的生活在一起这么久,就没有天雷勾地火?就没有宝塔压河妖?到底是你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
秦闺臣呸了一声,道:“玲珑,男人与女人就非得是那种关系?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
玉玲珑咯咯笑道:“你是在逗我吗?那些所为的蓝颜知己,男闺蜜之类的,都是骗鬼的鬼话。他们只是一个装傻,一个不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