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陈三哥,“就不留点,你下乡用?”
陈美娜,“不了,我走之前,在家全家都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按照她的记忆,家里已经好多年没吃过细粮了。
基本上都是棒子面,大碴子粥。
陈三哥一下子说不出话了。
一路上跟着妹妹去买买买的心情,也没了几分。
“三哥,不要这样,我下乡是好事,大家都能解脱。”
她走了。
薛东来才会真正的放过陈家。
“我和你一起下乡吧。”
陈三哥像是终于做了决定。
“我把修车铺子的工作辞了,和你一起下乡。”
陈美娜,“你疯了?你那工作是妈当时找了不少关系,送了不少礼,才把你弄到修车铺子的。”
这年头在四九城,想有一个工作,那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苗银花倒是想给陈美娜也活动一个工作的,但是奈何没有合适的。
女儿不像是儿子,能吃苦,有着一把子力气。
陈美娜被苗银花养的娇,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晒个太阳都恨不得晒脱皮。
这也就把她养成了四肢不勤,好吃懒做的极品。
陈三哥耷拉着脑袋,“那也不能看着你一个人下乡。”
他其实考虑过好久,他跟着一起下乡是最合适的。
“不行。”
陈美娜拒绝的干脆,“你要在家。”她看着他,目光盈盈,“三哥,你最贴心,你要在家,替我孝顺妈。”
“平日里面多站在妈的角度思考下,多替妈说说话,妈一到落雨的天气就腰疼肩膀疼,你多给她揉一揉。”
陈三哥苦笑下,“妈平时最喜欢你,不是没道理的。”
这些细节他们几个儿子,没一个能注意到的。
陈美娜,“家里走一个就够了。”
她垂眼,阳光下她肌肤白的扎眼,仿佛在发光一样,“都走了,妈会更不习惯的。”
她当“陈美娜”十一天,却已经彻底成为了那个陈美娜。
而苗银花也是她的母亲。
一个她真正意义上认可的好母亲。
陈三哥不再说话。
这个话题太过沉重。
刚好有人挑了两大水桶进来,陈美娜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是卖鱼的。
“同志,这鱼怎么卖的??”
“都是草鱼,算你四毛一斤。”
陈美娜算了下,这草鱼大的一条七八斤,小的也有四五斤,差不多一块多一条。
比肉要便宜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