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睡不着的汪袤云拿出耳机听机上节目。在欧美音乐里找到了Tom Waits的《If I Have To Go》。听着听着,热泪盈眶。2007年秋天的西雅图已经很冷了,她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按理,这是一首听完就应该走了的歌。她已经走了很久。走的时候一句话没有对曹明子说,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希望曹明子忘记自己还是记得自己。就像突然就冻住一样的离开。然而直到听到这首歌,她这一番别离,才在异国他乡的深秋彻底完成。
她的难过于此才结束。于是她觉得自己可以回去了。
此刻她两鬓都被热泪打湿。
如果没有回去,会不会一切不一样?
可能也不会。每次看到曹明子的身影,她都会忘乎所以。不论她多大,曹明子多大,曹明子永远符合她的审美,她并非永远忠诚于一个种风格,而是忠诚于一个人。
☆、三
想要去爱一个人,相信自己有爱一个人的能力,是完全不同的事情。汪袤云回到北京的时候,回想三年前自己,感叹自己其实不够成熟。这三年里偶尔她也会想,如果曹明子当时真的接受了自己,自己会做些什么?也许曹明子会接受的是现在这个自己。
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三年她只是在努力工作,不曾打听曹明子的消息。刚刚到北京的时候,住处未定,工作又忙,顶头老板道那就安排你们住隔壁丽兹,啥时候搞定住处了再走。休息日的白天走出房间,还未繁华起来的金融街,人影寥寥。她双手放在毛呢大衣口袋里,一路漫无目的,最终在刚开业没多久的连卡佛的橱窗前停下脚步。
汪袤云很好看,有南方人的灵秀与北方人的挺拔。若打扮起来,也是美人,只是她自己懒得,穿衣风格尚简洁,头发从来都是长直发过肩,偶尔扎起来罢了。她有优秀审美,但不喜欢逛,购物欲弱。使她停在橱窗前的不是里面陈列的华服手袋,而是橱窗前的另一个人。
她才回到北京不足半月,还在思考要什么时候以什么契机去打听曹明子的消息、或者要不要打听,不料在此偶遇。
眼前的曹明子头发还是那样长,只是发尾微曲,似乎还染了色,棕色的发丝和黑色的发丝交杂;身上的黑色长大衣,贴身剪裁,曲线精妙,一看即知价格不菲;左手小臂上还挂着一个黑皮面金铰链的手提包——
汪袤云没往下看了,因为目光无法从那熟悉的眼角与鼻梁上移开。淡妆,晶亮的大眼睛,小巧精致的鼻子。曹明子依然是汪袤云会喜欢的样子,永远都是。
但这沉迷也只持续了短短的十几秒,生怕被曹明子发现的汪袤云转开了目光。在逃离还是留下、沉默还是打扰的挣扎中,汪袤云停留在原地,以进退维谷的姿态和曹明子站在橱窗的两头,橱窗里是几件对于当时的她们俩来说都有一点贵、但是很快就会没有那么贵的冬装。
记忆里,汪袤云看见自己的脊背直挺,而曹明子的脖子似乎微微前伸。两人之间的距离,一手伸过去是无论如何够不着,一个人就此倒下的话,又会撞倒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