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有长这么高、这么壮的吗?而且,我参加过你的记者会,还问过你几个问题,你这个人把记者当什么?连脸都不记一下……」
「我知道你参加过我的记者会,一次、还是两次?我记得你的长相,把你搬回来看清楚长相后,我就知道了,否则,我岂敢收容一个没名没姓的家伙。昨天雨衣遮着,我没看清楚。」
所以把我误认为女人?我不接受这种答案。
「你不喜欢长得好看吗?天生的优势,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我又不是艺人,长得好看对我没好处。」
「等你变丑就不会这么说了,你还不懂得珍惜现在的青春。」沉朔风交握着双手,把我当小孩看。
说不过他,我打退堂鼓。
「我要走了,请把衣服给我。」
「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全部都丢了?」沉朔风不慌不忙地拿起早报。
「那……鞋子呢?」那是我上个月才刚买的崭新球鞋,价值两千多元,是出身微寒的我从小到大最贵的一双鞋。
「包括鞋子,都扔了。」
如果鞋子还在,我愿意用那两千元来扔他。
我气得说不出话,晕眩的感觉再度袭来,这次不是因为重感冒。
这个混蛋!他一定不晓得,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来说,两千元是多大的财富。
「你穿我的衣服吧!」沉朔风站起身子,擦擦手,微笑以对。「我衣柜里面有一些衣服,我还没有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
错了,我们差了五公分。
沉朔风一百八十公分,这是每个记者都知道的基本数据。
「我绝对不穿你的衣服。绝对!」
谁要穿这个混蛋的衣服,不干、绝对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