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让我拍张约会照片不就好了吗?他可以增加点曝光率,我们增加销售量。
但……我望着沈朔风的俊美侧脸,这个男人不需要增加曝光率,他是每个媒体竞相邀请的对象,被所有唱片公司、电视台捧在手心的珍宝。
一样是人,为什么有这种云泥之别呢?
我不禁叹息。
下车前,沉朔风问我:「要不要我陪你进去,帮你解释一下?」
「不要!」我连忙摇手。
「我自己上去,谢谢你的招待,真的不用麻烦了。」
上去?沉朔风发疯了吗?这好比一块生肉丢在猛兽堆中。
我可以想象沈朔风被记者同事们啃食殆尽的模样,生存力微弱的我,大概只能捡拾人家不要的碎屑。
「衣服怎么还你?」我摸摸身上的衬衫。
「不用还了,衣服我多得是。」
又是有钱人口吻,我酸酸的想,不还就不还,明天拿去网络上拍卖,号称沉朔风的自有衣服,看看能卖多少。
「后会有期。」沉朔风摆摆手,向我道别。
「嗯。」我只对他点了点头。
我肯定会再看到他,他却不一定见得到我,像我们这种见不得光的狗仔,永远只能躲在角落,远远的看着他。
平起平坐的机会,一次就够了,虽然他于我有恩,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朋友是不会跟在你身后努力揭你疮疤的人,我还要混饭吃,没时间陪他玩温情游戏。
这种心情,他未必明了。
我站在人行道上,极有礼貌的对他鞠了个恭,目送他的车子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