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你只拿一份球衣销量数据的统计,就想拿走共同独立子品牌的60%股份?
太异想天开了吧?
你的篮球鞋,还没得到真正的市场检验呢。
球衣销量也≠球鞋销量啊!
你球衣卖得好,不代表球鞋也受欢迎。
但他们哪里知道,这是苏文结合锐步前世那惯性摆烂,不思进取,最后被阿迪达斯收购,成为旗下品牌的事来做出的方案呢?
按苏文所想的,锐步要是能和耐克一样争气,他就不会这么搞。
苏文不想在未来,陪着锐步倒闭,陪着他们一起被耐克收购。
就像你买了辆很稀罕的车,可刚买下来,还没开多久呢,这牌子的车企就倒闭了,售后没了,你到时候找谁哭去?
车坏了,连零件配件都没法找。
如果按这套方案,苏文和自己的团队参与到独立子品牌的运营管理,先不谈能不能让这个品牌发展壮大,成为AJ那样的巨头。
至少也不会让锐步这样摆烂下去。
苏文必须要对自己的产品和自身形象负责。
但锐步一方,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拒绝了这份方案。
在苏文的商业价值,没有转化成篮球鞋的真正市场价值之前,获得市场认可之前,他们绝不会认同这份方案。
对于现在的苏文来说,这方案非常不现实,他也没资格得到那么多。
相比第一份方案的离谱,第二份方案就显得合理得多,锐步他们也容易接受许多。
至少价格还算是在他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内。
只是这份方案里,苏文的占比还是太多了,而且还是按总营收来的,他们同样有些无法接受。
一双球鞋,从设计、生产到上架销售,加上人工、管理,以及门店租金之类的,成本可不小。
而苏文就要占一双球鞋的20%销售分红,他们还有得赚吗?
这不是白打工吗?
当然,一双鞋的实际成本不可能占太多,因为销量越大,平摊的成本就越小,他们还真不可能赚不到钱。
只是20%,30%,这价格还是太高了!
此时,锐步一方的内心,就像叉烧芬似的:皇上,臣妾做不到啊!
不过既然他们直接放弃了第一份方案,可以勉强接受第二份方案,那么,就按第二份方案的价格来谈。
他们不接受当中的价格不要紧,可以谈,慢慢谈,甚至可以设限,增加些激励条款。
只要郎有心妾有意就可以谈下去。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天内,苏文和瓦兰特,以及后者的助手和律师团队,就第二份方案的商谈,与锐步一方,进行了一番长时间的,并且密集的讨价还价。
最终在第二日晚上,苏文即将回归球队参与训练的时候,终于谈成了。
3年100万美元,年均30万的合同;
附加激励条款,在每年可从独立系列获得5%销售分红的基础上,若当季能入选全明星,再增加1%的销售分红;
若入选最佳阵容,再+1%;
若入选最佳防守阵容,再+1%;
若获得最佳新秀奖项,再+1%;
若获得常规赛最佳球员MVP,再+1%;
若获得常规赛最佳防守球员DPOY,再+1%;
若获得得分王或者助攻王之类的头衔,再+1%;
若当季带队获得总冠军,并荣获FMVP,再+1%。
林林总总的激励条款,再加5%的基础销售分红,他最高一年可获得13%的销售分红+30万美元。
最后,苏文要求,他们合作的第一款球鞋赶紧出,样品最好是在全明星之前能穿上,那样他就可以愉快的在全明星周末中带着它玩耍了。
锐步一方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赶得及。
这时候距离全明星周末还有三个月,时间非常充裕。
最后的最后,苏文要求自己参与这双鞋的设计,争取做到让这双鞋一炮而红。
他可是带着未来几十年的眼界,对未来那些高颜值高销量的球鞋再熟悉不过了。
锐步一方想了想,勉强同意。
当苏文在这份合同签下自己的大名后,双方虽然高高兴兴地握手,表示合作愉快,但锐步一方总想吐槽:你特么的是怎么想到这么多鸡零狗碎的激励条款的?
为什么?
如果苏文知道他们心中所想的话,一定会告诉他们:因为这些,劳资都可能做到啊。
而且,之所以谈到了只有三年年限的合同,就因为双方都想以这样的方式试试水,看看效果。
为毛丹子和耐克不是?
因为稚嫩的丹子,那时候想不到啊。
想想看吧,若丹子当初第一份合同,就拥有销售分红,那么以当时耐克首年就报收一亿+美元的营业额,他岂不是首年就千万美元收入?
代入此时苏文的合同,这边也能卖得这般好的话,起码每年都能千万美金入账了,这比纯粹的领固定几百万美金酬劳要牛多了。
至于为何锐步敢在这份合同上签字,认同了这个销售分成比例?
是因为他们现在不知道未来一年内耐克,因为乔丹的关系,营业额有多恐怖。
这份合同实施后,若市场的反馈很好,前三年成绩出色的话,未来再续签的时候,就可以谈谈第一份方案的合作方式了。
洛杉矶,UCLA周边街道。
“终于赢了,这可太不容易了!”
“和开拓者的比赛,昨晚我都不敢看,担心一看又输球。”
“不知道怎么回事,上个赛季还是亚军,新赛季却谁都能输,谁也都能赢,这支湖人很让人不安。”
“伙计,你说得对!自前一场被超音速,被那苏文绝杀后,湖人总给我一种打谁都会输的既视感,他们太不让人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