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街的早餐店老板对纪双一很有印象,这个小伙子已经在他这买了一个多月的饭了。见对方朝这边跑来,他掐准时间,回身拿起桌上打包好的早点,给纪双一递过去,“辛苦辛苦,又来给女朋友买饭了啊。”
纪双一脸上露出一丝羞涩,他道了个谢,接过塑料袋,慢慢朝回跑。
远远地,纪双一就瞧见了男生宿舍大门口的那个人影,他加快步子跑过去,“秦浓!”
这么早,能和自己打招呼的人不做他想,再加上又是熟悉的语调,秦浓没有任何犹豫的,“纪双一,早。”
纪双一和秦浓之前交往过的人都不一样,他浑身上下好像有用不完的热情,即使自己认不出他,他也只是好脾气的重复自己的名字,从没有一丝不耐烦,这份好毫无来由,好的让秦浓觉得不踏实,却又不想舍弃。
除了父母外,从没有人像纪双一一般长时间对他如斯。
“给你早饭,还热乎,趁热吃。”
“谢谢。”
“没事,反正我得晨跑,顺手的事。”
秦浓笑了笑,早餐还带着不低的温度,热气升腾化作空气中的白雾,氤氲了秦浓的眼。
纪双一侧过脸,看对方小口的吃着自己带的饭,心里满足。
他打心底里觉得,脸盲嘛,算不得什么大事。秦浓之所以记不住那些人,是因为那些人不够用心。
纪双一坚信,只要他刷足存在感,就可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秦浓记不住那些人也好,只记得他就行了。
纪双一把这句话又在嘴里轻声念了一遍,他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些莫名的羞耻,剩余的便都是对这件事的期待。
他想让秦浓记住他。
说的再直白点,他想跟秦浓在一起,搞对象那种。
你看,秦浓现在不就能认得他了吗。
秦浓口语好,下个月要代表系里去参加一个大型的英文朗诵比赛。得知他每日清早都会出来晨读,纪双一晨跑时‘无意’和对方偶遇了几次之后,便毛遂自荐,成为了秦浓的第一个听众。
纪双一坐在台阶上,捧着秦浓带来的书,是当初被他打湿的那本《Stray Birds》。他上网查了之后,才知道这本书就是他以前听说过的《飞鸟集》。秦浓朗诵的东西他听不太懂,但这并不妨碍他看他。秦浓当真长了一双精致的眼睛,纪双一爱极了他的眼,瞳仁漆黑如墨,与眼白泾渭分明,像他整个人一般干净利落。
天光大亮,秦浓就那么站在那里,暖黄的日光照在他的身上,在地上投下一道纤细的影子,他闭着眼,缓慢的吟诵着古老的诗歌,清脆的鸟鸣为他应和。纪双一出神的注视着这一切,呼吸都轻了。
“秦浓,”他喃喃,“我喜欢你。”
秦浓耳朵一动,他声音止住,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缓了缓,他心下生出了一种‘原来如此’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