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的一个雨夜,少年霍煜孤身站在阳光孤儿院大门外。
泼天的暴雨湿透他身上的白衬衫,欲摧折他笔挺的背脊。
那副模样比路过的野狗还要狼狈几分。
吱呀——
孤儿院生锈的铁门从里面推开,撑着透明雨伞的少女,穿着一条崭新的,价格不菲的连衣裙出现在他被雨水模糊的视野里。
她停在三步远外,一改平日的温软暖煦,冷冰冰看着霍煜,声音比盛夏的暴雨还要寒凉刺骨:“霍煜,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那晚回去,霍煜昏迷不醒,发了三天高烧。
苏醒后,他听说季谙谙被国外一对夫妇领养了,跟着他们去国外生活,再也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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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重逢,是在一个剧组里。
身为大满贯影帝的霍煜,对新人编剧的剧本百般挑刺。
连最了解他的经纪人都觉得奇怪,“煜哥,你和那个叫季谙谙的编剧之前认识啊?”
彼时正读到剧本中唯一“吻戏”环节的霍煜思绪有些飘离。
他想起了季谙谙十八岁生日那晚,他俩因为大雨涨水被困在酒店……
“煜哥?”经纪人重声。
霍煜思绪断了,回过神眼若寒潭地看了经纪人一眼,声线又冷又平:“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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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谙谙以为,她和霍煜重逢后互不相认的默契会一直持续到合作的这部电影结束。
毕竟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霍煜已经是有妇之夫。
谁知拍摄“吻戏”的前一天夜里,霍煜敲开了她的房门。
刚洗完澡的他穿着黑色的浴袍,短发还在滴水,一双寒潭般的眸子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