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其合法权益,《Omega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确已分化为US级 Omega,本人或监护人可为其申办虚拟Omega等级身份,以便其健康成长。
申办虚拟Omega等级身份后,其真实身份处于保密状况,任何知情部门或个人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向外公开,否则将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14岁时,费洛书分化为US级 Omega,费中理作为他的监护人,依法为其申办了虚拟B级Omega的等级身份。
除申请法律保护外,这些年,费氏集团用专门的资金维护相关知情人员的关系,从各种渠道防止费洛书身份泄露。
直至此次主动公开。
工作人员审核完他的材料,按程序告知他相关规定。
“费洛书先生,根据《Omega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您本人向我部门申请,向您指定的20位S级Alpha公开您US级 Omega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
“请问,您对公开真实身份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清楚吗?”
费洛书平静道:“清楚。”
自此,他就是一件拍卖品,由价高者得。
工作人员继续:
“根据您此次申请的内容,系统依规确定,您公开US级 Omega等级的目的是满足S级Alpha对Omega信息素契合度的需求,请问是否属实?”
费洛书:“属实。”
工作人员:“根据《Omega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此次公开身份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依法由您与指定人员协商确定,双方达成的协议受法律保护,您听清了吗?”
费洛书:“听清了。”
工作人员:“其中一个S级Alpha是否有权查询其余知情19人名单?”
费洛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