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国庆回来气的直骂:“这小滑头,跑的真快。”
骂完了,等马强回来交代他说:“该归置的工具都归置好了,该还库房的都去还了,完了把卫生打扫干净,去吧!”
说完了,直接也把工具箱一锁,骑车走了。
又剩下马强一个,把他俩一通臭骂,跳着脚的骂!
可骂完了,也只能无奈地挽起袖子……
“……”
许大灿出了厂子,骑车直奔地安门百货。
他打算买一件礼物送给刘月如,也算是他们两人的定情信物。
这时候的地安门百货可略显寒酸,拢共只有一层,乍一看跟到了九十年代的批发市场似的。
在这个年代,“老地百”可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哥。
里头的商品琳琅满目,囊括了这个时代的所有商品。
可以说在这买不到的地方,你到别的地方,哪怕是上“海大富”也一样买不到,就这么牛!
这个年代的人是含蓄且内敛的,不会太过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
男青年也不会送女青年花、首饰、或包;许大灿就打算送刘月如一支金笔。
这时的文具都算不上便宜,铅笔都要6毛6一支,钢笔更是要1块零7分钱一支,而许大灿要送的金笔更是要3块8毛9分钱一支!
所谓的金笔,其实是“铱金笔”,这个年代售卖的品牌主要是“金星、英雄、还有永生”这三个品牌。
许大灿买了一支英雄牌的钢笔,象牙白的颜色。笔帽上正是那支无数七零后、八零后们所熟知的箭!
呐
颜色挑选了乳白色,之所以挑这个颜色是因为女孩子对这种小清新且又干干净净的颜色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属于是钢笔届的“斩女色”。
付钱的时候,惹得这位上了年纪的营业员大姐一脸姨母笑:“小伙子,买钢笔是送对象的吧?好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