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正义

唯行录 子必语 1412 字 24天前

琼斯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和头发,目光扫过那几个面如土色的混混,最后看向李善义,用清晰、理智,甚至带着一丝学术探讨般的语气说道:“感谢您和陈先生的及时相助。不过,按照我对华夏现行法律的理解,以及‘无罪推定’和‘罪刑法定’的原则,他们刚才的行为虽然极其恶劣,但毕竟未对我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最后的侵犯行为也被您及时制止,未遂。目前的情形,更符合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且情节……或许尚未达到必须立即刑事拘留的程度。”

她顿了顿,继续道:“我的诉求很简单。如果他们愿意就刚才的种族歧视言论、骚扰行为,向我正式、诚恳地道歉,并书面保证今后绝不再来博物馆或对我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我可以不予追究,也建议您不必浪费宝贵的警力在他们身上。当然,如果他们拒绝,或者之后再犯,” 她的眼神变得锐利,“我会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权利,并全力配合您的调查。”

李善义听着琼斯条理清晰、援引法律原则的陈述,严肃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明显的意外神色。他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外国女性,眼中的审视淡去,多了几分探究和欣赏。

他略一沉吟,没有直接回答琼斯的建议,反而抛出了几个问题:“哦?那你认为,刚才他们使用‘尼格’(Nigger)这类词汇,在华夏法律语境下,可能涉及哪些具体法条?其与‘寻衅滋事’中的‘辱骂他人’如何界定?如果结合后续的猥亵动作和言语威胁,整体评价是否会产生质变?”

这突然的法律问答,让旁边的陈山河也微微挑眉,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那几个混混更是懵了,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觉得压力更大。

琼斯没有丝毫迟疑,略加思索便流畅答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极端种族歧视用语,属于情节严重的公然侮辱。其后续动作和威胁言语,与之前的侮辱行为具有连贯性和升级性,整体上足以认定‘寻衅滋事’(第二十六条),甚至可以作为评估其主观恶性、判断是否涉嫌更严重犯罪的依据。单独看,猥亵动作可能触犯第四十四条,威胁言论可能涉及四十二条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数行为并罚,情节认定会更为严重。”

她回答得专业而准确,甚至补充了法条序号。李善义眼中的欣赏之色更浓,他缓缓点了点头,脸上甚至露出一丝极淡的、属于同行认可的笑意。“很好,非常准确。看来琼斯女士对华夏法律颇有研究,不是泛泛而谈。”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略有涉猎,与我的专业领域相关。”琼斯谦虚道,但紧绷的肩膀已放松了许多。

李善义这才将目光重新投向那几个如坐针毡的混混,脸色瞬间恢复冷峻:“听见了?这位女士不仅宽宏大量,还通晓法律。现在,道歉,写保证书。然后,立刻给我滚出这里,永远别再出现在这位女士和这家博物馆附近。如果让我知道你们再有类似行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骚扰,” 他晃了晃手中的手铐,“下次就不会只是谈话和保证书这么简单了。听懂了吗?”

“听、听懂了!懂了!”几个混混如蒙大赦,点头如捣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