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要找回这个钱包,或许是作为人时留下的某些情感影响了他,有机会他想把东西按照上面的地址送回去。
“有客人啊,你去招呼一下吧。”他皱起了眉头。
远处的海面,透过雾气,他感知到了一艘游艇似乎还有一艘渔船。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似乎进入了青铜城,还拿走了康斯坦丁的骨殖瓶。这种行为放在人类社会那就是掘人祖坟偷骨灰盒的行径。
“不用客气,这些蟊贼赶来我这里偷东西,自然不用轻饶他们。”诺顿跳到参孙的头上,拍了拍它的脑袋,“我们去把康斯坦丁夺回来。”
话音刚落,参孙就如一支离弦之箭一般往水潭深处游去。
“参孙,你说他们是怎么看懂穹顶壁画的,康斯坦丁引发的元素乱流应该让他们没办法查阅资料了才对。难道他们的随行队伍中有一个龙文专家不成?”
参孙不会说话,它只能用摇尾巴来表达自己也不知道。
诺顿拍了拍它的后背:“就知道你也不清楚,我们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参孙低吼了两声,不知道是开心还是愤怒,游的比刚才更快了。
“参孙,再快一点,让我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来青铜城偷东西。”
随着参孙越来越靠近那些“盗墓贼”的船,诺顿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影。
“明明。”他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他不会看错的,那是他的好兄弟,大头熊路明非。
还隔着很远的距离,他从参孙的身上一跃而下:“参孙,有熟人,我就不出面了。看到那个有点衰衰的家伙没有,不要伤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