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红高粱

秋风起,青绿的叶脉顽强对抗着枯黄,那是叶对树的无限眷恋。

小路上偶尔传来几声虫鸣鸟叫,吉普车渐行渐远,林珍娜追着跑了几步才反应过来这样不好,难受的不止自己,在后视镜里看着自己的哥哥肯定更难受。

其实林珍娜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对林凯有这么深的感情,百思不得其解后,只能归结于原主跟他关系亲近。

当初穿越过来是魂穿,原主在这是摔了脑袋,自己在那边是过劳死,那既然自己能穿到这来,没准原主也穿到自己身体里了。

换位思考,自己善待林家人,那另一个林珍娜也会善待自己的家人。

虽说那个支离破碎的家早就没什么可留恋的了,但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既然有机会过上完全不同的人生,那自然不想浪费,这也是林珍娜一直努力想融入林家理由。

“林知青!”

“肖弋?”

林珍娜愣了一下,这儿是林间小路,两旁种的都是大柳树,又是通往知青点唯一的路,平时村民们很少往这边来。

这孤男寡女的站在路上说话,要是让人看见了,没什么也得说成有什么。

“肖知青,你有事找我啊?”

“林知青,你要是送完人了就赶紧回吧,我是来接你的。”

“啊?”

“快走吧,这里不安全。”

肖弋面色凝重,连带着林珍娜吓出一身冷汗,两人一个比一个走的快,结果到家一问,肖弋只是因为远远的看见有几个小伙子要上后山会路过那里,他怕冲撞了林珍娜,这才火急火燎出来接的。

林凯来的这几天她都是请假的,等第二天去上工发现土豆和红薯已经收完了,如今要收的是早熟的高粱。

龙江县有个酒厂,附近所有大队种的高粱都是给酒厂种的,收的时候不用走粮站,酒厂还派车专门过来收,算是生产大队为数不多能创收的项目。

高粱酒好,不要贪杯,高粱更好,抗旱耐寒又好养活,但是收高粱忒费劲。

要用那种磨得锃光瓦亮的镰刀弯腰去割,割成一捆一捆的运到晒谷场去,由村里的老人负责撅头脱粒。

秋天的日头烈,几天就能晒干,在没有机械的时代,晒到什么程度可以脱壳全凭农民的经验。

红高粱,红高粱,成熟的高粱是深红色的,沉甸甸的垂在枝头,从山坡上看过去那一大片火红的高粱地好看极了,可惜风景再好林珍娜也没那个心情欣赏。

“露西,高粱是因为长得高才叫高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