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青乐队?”
“对,用我民族最高的图腾海东青来命名。”
林珍娜瞪大了眼睛,整个人抻成个乌龟脖子,哭笑不得的问:“你认真的?”
“当然,你不是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嘛。”
“你会呼麦吗?”
齐耀祖狠狠翻了个白眼说:“你是不是对少数民族有什么误解?
不是所有新疆人都会动脖子,内蒙人也不骑马去上学,鲜族人腌泡菜其实没有四川人腌的好吃,我不会呼麦才是正常的!”
“那你还好意思以海东青自称?哦~原来你是在自嘲!”
她贱嗖嗖又欠了吧唧的样子,差点让好脾气的林凯都想给她一脑瓜崩。
高端局,玩的就是心跳。
虽然只有三个人,但林珍娜他们玩的很开心,比起在学校的社团,他们三个能玩的音乐更多。
她最喜欢的英文歌是《God is a girl》,这首歌刚拿出来,林威就傻了眼,直呼她这是反宗教思想,要是让信仰上帝的人听了定会成为众矢之。
齐耀祖却从歌词里看到了她的野心,原来她玩音乐,不是因为热爱,而是发泄自己内心的憋屈。
她···想成神。
很快,她用另一首歌,证明了他天马行空的猜想是真的。
“不过是上山的人,怎么嘲笑下山的神,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天分~
不过是滚滚红尘,不过是雁过无痕,我要走的路其实不必多问!”
生活不易,阿祖叹气,既然不能反抗,那就躺平吧。
能怎么办呢?她既不出去唱,也不插麦,除了自己和她哥哥,没有别人能听见,那还劝个屁呀,更何况这歌这么好听,不唱白不唱。
“行了行了,今天就到这吧,我手指头疼。”
林威最近在练滑音,确实废手指头,她说过可以不练,但林威觉得那样特别帅,一边咬牙切齿的练,一边骂骂咧咧的喊疼。
“对了,你们看今天的报纸了没?那个‘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是不是在说咱们又要打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