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欢乐今宵

有一种情绪叫做近乡情怯,有一种感情叫做不能自已。

别看她平常疯疯癫癫,真到了偶像面前,也和其他小粉丝一样激动。

这个时候那位唐先生应该还在读书,他们俩保持着发小兼朋友的纯洁关系,一想到将来能亲眼见证这份青梅竹马变成绝美爱情,林珍娜捧着花束的手都是抖的。

走进后台,走廊里塞满了各种简易衣架,乱七八糟的演出服就随便搭在上面,走廊里人被清空了,但从门里伸出来看热闹的脑袋可不少。

她今天是打定主意要给哥哥撑场面的,所以穿的非常白富美。

墨色长发做成大卷披散在后,戴着一顶小巧的镶钻贝雷帽,全身都是香奶奶,只不过靴子是三十年后的香奶奶,是她最喜欢的白色粗花呢长靴。

左手一串三排珍珠手链,右手戴着一枚红宝石戒指,耳环也是大颗的红宝石。

这身打扮任谁看了都眼前一亮,又是一行人打头走在最前面的,气场十足。

到了门口,林珍娜不禁皱眉,这化妆间如此简陋,不光是演员化妆的地方,还是他们和群演一起共用的待机室。

脱在地上的鞋子,吃到一半的盒饭,混着劣质化妆品的香味和发酵了的汗臭味。

一进门,那味道冲的差点给林珍娜送走了,她心里的哥哥不该在这种地方受委屈。

齐耀祖也皱着眉,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心道明星都这么不修边幅的嘛。

哥哥正在做发型,见林珍娜一行人进来,就知道肯定是刚刚编导来通知要小心招待的大人物。

他本是在丽的选秀出道的,这两年唱片成绩也不出彩,再加上丽的本就被TVB按在地上摩擦,他每次参加TVB的节目腰板都挺不直。

别说是他,就是谭永麟、陈百强和他绑在一起,仨人都别想抵上一个罗文的影响力。

也就是说现在的哥哥,是个彻头彻尾的小糊咖。

“哥哥,你不记得我啦?”

哥哥可是留英读过利兹大学的,英文讲的非常好,要不是这样,林珍娜还要发愁沟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