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词逻辑清晰,内容连贯,巩廷辉的陈述也与他过去的行为和性格特征相吻合。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矛盾或者疑点,一切都似乎合乎情理,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他开始感到一丝丝的迷茫和困惑,心道,“这小子搞什么迷魂阵呢!
宴百样抬头看着风与行,“这口中供,除了巩廷辉身份特别点,其他的没什么特殊之处嘛!”
“书记,您别老往口供的漏洞,或者恶劣方面去想,要向供词中所表述的中的延伸方向想啊!”风与行说完,眼里还真有点嫌弃自己眼前这个领导了。
“你这是啥眼神!你说说看,别让我伤脑筋!”宴百样白了风与行一眼。
“书记,你说打架的话,我算不算厉害的那种?”风与行提出一个混子的问题。
“你不仅是厉害,而且是特别的厉害!”宴百样直夸道,还不忘记给风与行一个不善的眼神,意思是,“你厉害,满意了吧!”
“书记,让我详细向您阐述当时的情况。您还记得我提到的狄忠群吧,当时我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竭尽全力向他踹出重重一脚,那股力量几乎倾注了我全身的力量;
然而,即便如此,我并未能仅凭这一脚就将狄忠群置于死地。您可以想象,我那时的力量已经是极限,却仍未达到这样的效果。
您再看看巩廷辉,他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文质彬彬,典型的书生形象。相较于我,他的体能的突发力,可能并不具备那种能够一击致命的强大力量。
然而,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已饮酒不少,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
酒精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人的肌肉力量和反应速度,因此,他们脚部的力量也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常规来看,巩廷辉那样的力量,是不可能仅仅凭借一脚就将人踢死的。当然,这并不代表完全没有可能。不过,机率极小,并且他必须非常精准地踹到对方的要害部位。
但是,根据巩廷辉的供词,他所踹中的位置是在腰和肚子之间的侧面位置,虽然这个位置的确可能因为一脚而让敌人飞出去,但并非人体要害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