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失势倒下,连老鼠都能随意践踏吞噬。
这是幼年的胡汉三通过这些似真似假的道听途说,得出的结论。
他觉得可能自己从始至终从未偏离的信念: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
不让自己失势,不然老鼠都能吃掉你。
所以,在探寻着硕鼠的胡汉三此时还颇有一番小感慨。
或许自己能当上响水坳的村长,并以此为信念而让自己一直不倒台,还跟这些个硕鼠的祖辈带给自己的思考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
当然,他还记得,他爷爷说,后来很多移民户、难民群最后为什么大都定居在响水坳,也跟那那几年的大饥荒,以及大饥荒里的大硕鼠有关。
因为硕鼠怕水,而响水坳这块地依山傍水,有着川流不息的生命源泉,自然也能给众人挡灾挡难挡硕鼠。
最早一批到响水坳的人里,便留下了胡汉三的祖辈。
既然硕鼠以食人为乐,又怎么会在荒山坡这样一个荒凉贫瘠、除了荒草丛和废墟什么都没有的地方扎根呢?
胡汉三想到了被自己埋在废墟下的那一男一女,可能他们的尸体也为这些硕鼠的存在扎下了根基,当然他心里甚至在期望,那两具让自己担惊受怕的尸体,最好已经被硕鼠全部啃食,尸骨全无,那自己就不需要有任何担心了。
但两具尸体,显然不可能能支撑着它们在这里生存十来年。
带着这些疑虑,胡汉三一层层拿着锄头拨开杂草,拐着外八字再往前探几步路,如此反复,却只听到吱吱叫声一片,根本没有看着窝在哪里。
等把我的事搞定了,我再带人来灭你们的窝,又可以给自己的村长功勋碑添砖加瓦了。
胡汉三这样想着,准备放弃寻找。
就在他转身朝树下进发,开始自己今天挖骨主题时,一只鞋子出现在他朦胧的视线角落里。
那是一只土黄色的军用劳保鞋,鞋面被咬得破烂穿洞,鞋底子依然坚挺,只有零星的一些牙齿的刮痕。
很明显是那群硕鼠的杰作。
胡汉三把光切过去,照着看了看,有些纳闷。
这个地方自从十多年前开始废弃后,就很少有人来了。
以前有一条宽阔的毛草路,现在早已经荆棘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