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道喻》之八、九

人间行述 木三分 749 字 2025-06-06

天下亡灵,

你等肉身已失,本当魂归幽冥。

概因幽冥隔断,你等心愿未了,或有所牵挂,滞留人间,寄身水之精灵,妄图显现,以全心愿。

又逢神明失责,地府拥塞,使你等缺乏管束,迟归轮回。

你等应知天罡凛冽,当早归地府。

但有未了心愿、未解冤仇,皆可陈于法案,上诉阎罗。

而今诸神下界,仙佛入世,共渡劫难。

故地府之域,神魔共济,以策万全。

你等速去,不可迟疑。

然也有亡灵,潜匿人间,为非作歹,荼毒生灵者。

速度自投法网、负荆请罪于阎罗殿前,按幽冥执法,依律受刑。

你等莫要心存侥幸,生灭之道已敕令天魔众,入世渡劫。

你等心思浮动,天魔即至。

届时你等于人间先遭受魔劫,再入幽冥领受法劫,则悔之晚矣。

若你等确因苦大仇深之怨气所化,亦须先认罪伏法于阎罗案前,再申诉怨愤。

幽冥或派神兵、或谴天魔,惩恶扬善,以完全你等人间劫数。

也有夭亡之孩童,灵智未开、识见不明,亡灵眷恋徘徊于人世者,

已请观世音菩萨发大慈悲力,慈航普渡,护佑你等魂归幽冥。

另谴你等姐妹今日之“无妄”,行祖宗礼法,随侍菩萨身旁,同沐甘霖,净心修善,入世渡劫。

现人间渡劫,但有亡灵未获法准、违法滞留,知法犯法、藏匿人间者。

杀无赦。

此喻。

又喻:

入世之天魔众,

因人心不善,人间渡劫,神魔仙佛一体应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