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骑士团的马蹄踏上了红谷谷口的土地。
领头的是阿尔特留斯伯爵麾下最负盛名的勇将,巴特莱子爵。
他骑在一匹毛色纯黑的雄壮战马身上那套家族传承的板甲在阳光下泛出沉闷威严的银光。
盔甲关节活动自如胸甲上是他家族咆哮的雄狮徽记。
“就这儿?”
巴特莱勒住马,身后骑士们像钢铁潮水缓缓的停下。
近五百名重装骑士个个贵族出身,是从小就受严苛军事训练的战争机器。
他们胯下的战马也披挂着护头护胸的甲胄。
这支力量足以踏平任何不自量力的城邦。
巴特莱扫了眼山谷。
一条狭长谷地像大地一道丑陋的疤。
两边山坡平缓的可笑根本不算什么天险。
谷里空空荡荡只有些新翻的泥土堆成了几道长长歪歪的土堆。
看着就像农夫在开荒。
“真是个好地方。”
一个年轻男爵骑马上前跟巴特莱并排轻佻的笑了一声。
“安静的能听见乌鸦放屁。那些泥腿子呢?不会听到我们光辉骑士团的大名就吓尿裤子跑光了吧?”
骑士们一阵低沉哄笑。
巴特莱没笑他只是撇撇嘴脸上的轻蔑懒得藏。
他抬起铁手套朝前一挥。
“去,看看那些地鼠都躲在哪里。”
两名斥候立刻催马向前,盔甲比重装骑士轻便得多速度也更快。
他们小心的沿着谷地边缘前进很快消失在第一个转角。
等待的时间不长。
但对这些渴望荣誉的骑士来说每一秒都像浪费生命。
“一群贱民也配让我们在这里等?”
又一个贵族骑士不耐烦的抱怨起来“直接冲进去把他们跟他们的破烂村子一起踩成肉泥!”
“说得对!我的长枪等不及要尝叛徒的血了!”
巴特莱听着属下们迫不及待的叫嚷嘴角勾起一丝得意。
这就是他的骑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