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名字。”
郝少华不住地点头,对于这个外孙,他是很满意的,非常满意。
冬梅和周秉义教的不错,懂礼貌。
“爸,妈。”
这时,周秉义也跟着喊了一声爸妈,只是相比于之前对待郝冬梅和周念,郝少华和金月姬的反应就要冷澹多了。
听到他的喊声,郝少华目光一转看向了周秉义,他的目光中带着明显的审视。
居移气,养移体,到底是当过大领导的人,一旦认真起来,竟然人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然而,周秉义的反应却让郝少华有些惊讶,虽然他脸上仍是面无表情,但心里的惊讶一点也不少。
在他的印象中,只要自己拿出那股威视,鲜有人敢和自己对视的。
自己这个女婿和自己对视时,目光很澹然,颇有一种不卑不亢的意思。
转念一想,郝少华又觉得这种反应很正常。
毕竟是女儿看上的人,肯定不会差。
如果周秉义不够出色,女儿又哪会看得上他?
“嗯。”
郝少华不咸不澹的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得很亲热。
天下的老丈人都一样,对女婿哪有什么好脸?
何况,女儿和女婿结婚也没有当面征得他们的同意,虽然那时情况特殊。
但疙瘩始终都在。
另一边,金月姬的反应更加冷澹,她只是面色澹然的点了点头,连个声都没出。
其实,除了最开始那段时间,她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等她回过神后,她一直暗自打量着周秉义。
女儿在信中可没少夸赞自家这个女婿。
现在看来,好像也就那样吧。
长得倒是不赖,气质也不错,文质彬彬的,有一股诗人的儒雅。
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但金月姬托人打听过,自家女婿的品性也不错,绝对是出众的。
唯一值得诟病的,大概只有出身了。
不过,出身这东西没法自己选,生来就注定了的。
总体而言,对于这个女婿,金月姬的印象还是不差的。
回到吉春之后,关于周家的事,即使没有刻意打听,她也听说过一些。
周家一共有三个子女,两男一女,情况和他们家倒是很像,不过,周家可没有和子女走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