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六章 请罢殿试

其次,殿试的考评制度也不如省试完善。

省试第二长,考试的时间更加合理,一日试诗赋,一日试论,一日试策,诗赋可以知辞艺,策论可以见才识。

一日一场,分三天考试,足以让举子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构思。

而殿试呢?

只一日时间,并且兼考辞赋和策论,仓促之下,举子写出来的文章,难免会有失水准。

如此一来,举子之辞艺、才识,恐怕都无法得以展现。

至于,省试的第三长,则是试卷的评判更加严密,考官们足足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考核举子的文章。

直到反复确认,然后再行放榜。

而留给殿试的考覆时间,仅有十天,考评的人数也大大不如省试。

最后,王曾还在奏疏中提到,如果官家担心‘省试放榜则恩归有司’,那么大可不必如此。

普天之下,岂有恩不出于天子?

不论是省试放榜,还是殿试放榜,举子感恩的对象只会是天子。

看到这里,李杰确实有点被逗笑了。

王曾的奏疏,真的很具备迷惑性,他提到的三长和三短,的的确确是事实。

和省试相比,殿试确实存在部分缺点。

但也没有王曾说的那么严重。

太祖创立殿试制度的本意,便是将‘恩归有司’变为‘恩由主上’。

取士之权,便犹如人事任免权,必须牢牢的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其实,王曾的上言就是在‘偷换概念’。

什么叫恩皆由上?

如果事实真的如此,宋太祖又何必假借公平之名,改变科举制度呢?

另外,即便科举多了一级殿试,仍然没有改变座主和门生之间的联结。

吕夷简为什么会得到王旦的赏识?

其出身,固然是一方面,然而,另外一面也不能忽视。

咸平三年,王旦权知贡举,在某种意义上,那一科的考生都是王旦的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