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
时间久了,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
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
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
怎么?
发财了?
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并没有问话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熟。
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
贸然问别人的隐私,总归不太好。
付好钱,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约莫半个多小时,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
此时,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李杰就坐到工位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直接开始码字。
“咦,小勐,你买电脑了?”
对面的工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不由惊讶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
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
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并且任劳任怨。
如此一来,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努力的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
态度,永远比能力更重要。
不会?
可以学!
“嗯,买的二手的,不值什么钱。”
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
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所以,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买就买了,干嘛带到公司来?”
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老胡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