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求贤若渴

时间快进到十月,忙碌了小半天,专辑《沈淼淼》的前期筹备工作,终于完成了。

新专辑的发售,李杰并没有让沈默走签约歌手的路线。

虽然大公司的宣发能力更强,资源也更多,但各种条条框框之类的限制,也更多。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沈默签约了如滚石、华纳之类的大型唱片公司,势必要签下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

包括且不限于七三开、八二开的收入抽成,长达五到八年的经纪约,歌曲版权的归属问题等等。

简而言之,一旦签约了,在某种意义上,歌手的时间就不再属于自己。

毕竟,资本都是逐利的。

签了卖身契,沈默火了之后,多半会每天奔波于各种通告,以及商演、走穴、签售之类的活动。

这些,无疑是李杰不想看到的。

他要沈默站着就把钱给挣了。

大型唱片公司对于新人的帮助,大体有两点,一是更强的宣传渠道,二嘛,也就是更强的曲库储备。

尤其是后者,对于新人,尤其是非创作型的新人,诱惑更大。

反观沈默,她最不缺的就是好歌,有弟弟在,她根本不用担心。

而宣发渠道的问题,他们也不是一点资源都没有。

独立歌手,本来就是一种合作方式。

李杰他们这次选择的合作方式就是外包,即唱片的录制、灌录全部由他们自费负责。

他们只是借用唱片公司宣发渠道。

当然,借用宣发渠道肯定不是免费的。

如此一来,不论唱片的销量好不好,唱片公司都是稳赚不亏的,并且,越大的发行公司,议价能力越强。

李杰他们这次签约的便是滚石唱片,除了必要的宣传费用之外,滚石还要抽成。

每售出一张唱片,滚石就要抽取三成的收益。

新专辑《沈淼淼》一共录制了三十万张,全部由李杰自掏腰包,总共大概花了一百万。

一开始,滚石唱片的内地负责人得知李杰准备了三十万张唱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在他眼中,这简直是败家子行为!

三十万张是什么概念?

有些一线歌手发专辑,也卖不了那么多。

强如内地天后娜英,95年发行的专辑《白天不懂夜的黑》,也才卖了几十万张而已。

然而,在听了《沈淼淼》的小样之后,滚石唱片的负责人肖宇沉默了。

虽然滚石才进入内地市场不久,但作为资深从业人员的肖宇,音乐素养是不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