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野小姐好像不太舒服,刚才还取出了一瓶药。只是在吃下之前,她就忽然晕倒了。”
江夏说了两句实话。
然后晃了晃手中的药瓶,给整句话的真实性镀上了一层金边:“虽然有药,但不清楚使用剂量的话,直接服用恐怕会有危险——趁她呼吸心跳都还稳定,先把人送到医院吧。”
“好的!”星野辉美第一个响应,拨起了119,找救护车。
一群人忙着“急救”、注意力放在晕倒的岳野雪身上时。
江夏走出厨房,找到那枚集结了聚会成员签名的贺卡,把它装进一枚干净的信封里,封好。
这一起案件,和以往遇到的其他案子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受害者罕见地活了下来。
因此,除了证物,证词也很重要。
如果当事人草野薰想要追究,那有她的证词,再加上这枚贺卡,她当然能追究成功。
但如果她如果不想追究……
江夏想起草野薰那种过于活泛的脑回路。
“……”总觉得就算自己把证据交给了警方,只要草野薰愿意,她也能轻易把这些证据推翻——沾血的指甲、贺卡上口红印里的血滴,甚至雨衣上可能沾有的毛发和皮屑……都能解释得通。
比如岳野雪来找草野薰对戏的时候,穿过的道具雨衣和手套,被“跟踪狂”重复利用了。
至于指甲,是因为岳野雪就是喜欢把指甲剔成锋利的形状、方便拆快递。
然后岳野雪之前出来换出道服的时候,中途去了浴室、陪因即将订婚而感到紧张的草野薰玩了一会儿。这期间,她的指甲不小心划伤了草野薰,于是岳野雪就用嘴帮她舔了舔伤口——有些人就是有“破皮了先舔两口、试图止血”的习惯……之后,误伤队友的岳野雪非常愧疚,于是咬断指甲冲进下水道。她走后,“跟踪狂”才出现袭击了草野薰。岳野雪是无辜的……
江夏:“……”总之,与其胡乱掺和,还不如让当事人自己拿主意。
女人之间的友情他不懂,贸然卷进去,快乐都是偶像的,只有麻烦是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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